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关于株洲联宇怡美餐饮住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关于株洲联宇怡美餐饮住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株洲联宇怡美餐饮住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摇号(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株洲联宇怡美餐饮住宿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服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27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昆仑山路2号联宇办公楼3、4楼,法人是黎平,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服务;食品的销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湖南省辖区范围内各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二、三级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二、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在办破产案件;

4、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根据本案审理需要,团队成员中至少应当包含一名熟悉财务的成员。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机构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网站)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下午17:30止;摇号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

2、报名材料提交:线上报名成功后,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科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选取两家机构,第一家中签机构作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第二家中选机构作为备选。已确定为管理人的机构,不参与本院其他案件的摇号,如仅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条件,则本院将轮候顺序名单中补足三家符合公告条件机构随机摇号确定。

联系人:天元区法院司法技术室

李谨希(********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

标签: 破产清算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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