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完善环境影响评价询价通知书招标公告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完善环境影响评价询价通知书招标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供应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规范,响应采购方及审批部门的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本编写,并取得环评审批部门的批复。

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90天(日历日)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45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负责人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备环保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五)2020年以来具有1项及以上实验或试验类环评业绩。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2020年以来的实验或试验类环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须盖公章);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八、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投标文件于2024年4月22日9:00之前递交至南宁市民主路45号,逾期不再受理。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纯华,联系电话:186*****246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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