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蒲城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招标公告
蒲县蒲城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蒲县蒲城镇卫生院委托,就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CLFPX-2016-010
二、项目名称: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施工工期:20天
4、施工地点:蒲县蒲城镇卫生院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10、报名时提交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1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6年6月3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县蒲城镇卫生院
地址:蒲县蒲城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041000
E--mail:hclffgs6713331@163.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5月30日
标签: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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