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辽阳市中心医院位于辽阳市中华大街二段148号,是辽阳地区医疗技术力量雄厚,综合实力强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集急诊急救、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是辽阳市紧急救援中心,承担着全市急危重症患者的治疗、抢救任务和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的重要使命;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师培养基地;是卫生部授予的爱婴医院,是辽阳市各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占地面积5万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拥有7个病房楼,医院编制床位2200张。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年,意向期3年。
二、招标服务范围
本招标项目服务包含辽阳市中心医院院内门诊(1层-4层)、急诊大厅1层、外科楼(2层-25层)、内科楼(4层-19层)、发热门诊(1层-2层)、骨科四及普外六科病房楼(1层-4层)、救护队楼(血液净化中心楼)(1层-6层)、特需病房楼(1层-4层)、烧伤整形科病房楼(1层-3层)、呼吸内科病房楼(1层-4层)、全科办公楼(1层-6层)11个区域的公共区域、病房、水房、卫生间、医生办公室、休息室、走廊、墙壁等区域(不包含内外科楼负一层和负二层、营养餐厅、高压氧仓、变电所以及门诊及病房的处置室、收款处、换药室)的卫生清洁服务及病房被服管理服务、室外保洁服务以及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清运服务。
三、保洁服务内容
1、所有室内、室外全方位立体保洁。包括各医疗、教学、科研、生活、服务等公共区域、公用设施的清扫、清洁和管理服务。
2、每周对楼顶平台、室内天花顶棚、通风口(出风口、回风口)、内墙、地下室公共区域等进行卫生清洁;每天对走廊、楼梯、通道、电梯间、门、窗户、窗台、玻璃、灯具、电源及空调开关、地面、水房、洗澡间、洗手间、卫生洁具、台面、镜面、公共设施(宣传栏、电视机、候诊椅、取款机、挂号机、化验单打印机等)、垃圾桶等进行卫生清洁。
3、病房被服管理工作,包含为新入、出院、转科病人更换被单、床罩、枕套以及被服的收送、登记及每月清点库存被服相关管理工作。
4、每天对病房床单元进行清洁消毒,包括对病房的病床、治疗带、储物柜、床头柜等进行消毒。
5、配合科室拆装窗帘和隔帘,一般一年一至两次。
6、每周一次室外区域路面、标牌等设施清扫管理。
7、每天对医用废物收集、运送以及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
8、协助院方做好控烟监督管理。
9、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防范、节能工作。
10、积极配合各项迎检工作及疫情时期需要配合的消毒隔离等工作。
四、卫生保洁服务要求及标准
(一)楼内大厅、走廊保洁标准、步行楼梯
1、地面:表面光亮、洁净、无尘土、污迹、烟头、纸屑、油迹及垃圾
2、墙面,踢脚线:无尘土、污迹、无蜘蛛网、无小广告
3、电梯门:光亮洁净,无尘土、污渍、印迹
4、按键面板:无尘土、印迹
5、照明灯具:无厚积尘土
6、各房间门,通道门,防火门:无尘土、污迹
7、客梯厅顶部:无厚积尘土、污迹
8、不锈钢面、玻璃:光洁、无污渍、无印迹、无尘土
9、步行梯、电梯间、窗框、坡道:地面无污渍、痰迹、烟头、纸屑、其他垃圾等杂物
10、台面、扶手、窗户、栏杆:无尘土、污渍、小广告
11、装饰物:盆、座、框表面洁净无尘土,墙饰物等表面无尘土
12、设施设备:表面洁净无尘土、污渍
13、垃圾桶:污物不能超2/3处,内外表面洁净
(二)病区保洁标准
1、地面:光亮、洁净、无尘土、烟头、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
2、墙面,踢脚线:无尘土、污迹、无蜘蛛网
3、窗户:明亮、无积灰、无污渍
4、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积灰
5、病床,床头柜,床架:无尘土、积灰、污渍
6、壁柜:无积灰、污渍
7、水桶:水温适宜,定期清洗,保持内外洁净
8、灯具:无厚积尘土
9、水房:地面、墙面、台面、水池内外等洁净无污渍,工作结束后要彻底保洁配餐室,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10、工具间:无异味、垃圾及其他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洁,保洁用具执行色标管理,分类使用、洗消,规范悬挂晾晒、有序放置
11、垃圾桶、纸篓:污物不能超2/3处,内外表面洁净
12、设施设备:表面洁净无尘土、污渍
(三)卫生间保洁标准
1、卫生间:无异味、蚊蝇、定时消毒、安装除异味装置
2、地面:洁净、无尘土、碎纸、垃圾、烟头、积水、尿迹、污迹
3、洗手池:池壁无污垢、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
4、水龙头:无印迹、尘土、污物
5、洗手池台面:无水迹、尘土、污渍
6、镜面:无水点、水迹、尘土、污迹
7、小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渍)、污渍、喷水嘴洁净流畅
8、坐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痕迹、污垢黄迹
9、手纸架:无印迹、污渍、光亮洁净
10、纸篓:污物量不超过桶体2/3,内外表面洁净
11、墙面,踢脚线:无尘土、污迹
12、顶板:无尘土、污迹
13、隔板:无尘土、污迹、手印、笔迹、小广告
14、门板,把手:无尘土、污迹、手印、笔迹
15、皂液盒:无水迹、尘土、污物,按时清洗消毒,及时添加皂液
16、烘手器:无水迹、尘土、污渍
(四)教室办会议室等保洁标准
1、桌椅面,窗台:无尘土、污渍
2、地面,地毯:洁净、无污迹、异味、碎屑、杂物
3、墙面,踢脚线:无污渍、锈斑、积土
4、画框等饰物(手可触及):无尘土、污渍
5、洗手池,水龙头:无污迹、水印、锈斑
6、垃圾桶,纸篓:量不超过桶体2/3,内外表面洁净
7、设施设备:无尘土、污渍
(五)玻璃清洁标准
1、对楼内所有保洁范围内2米及以下玻璃面、房间窗玻璃、公共区域内侧玻璃进行清洁,无尘土、无水印、无污迹
2、对楼内所有保洁范围内房间、公共区域外侧玻璃(只限于一层)、专门玻璃进行清洁,无尘土、无水印、无污迹
(六)医院各楼楼外侧及其周围环境卫生标准
1、楼周围院区及门前三包地段无纸屑、塑料袋、小广告、烟头、痰迹
2、楼周围院区及门前三包地段雨天及时清扫疏通,无积水
3、院内垃圾桶每日擦拭保持桶体表面洁净无污垢、痰渍,垃圾每日清理两次,垃圾不超过桶体2/3,桶内垃圾袋及时更换
4、院内地面雨篦子每日清理,不发生封堵、阻塞现象
5、院内绿地花园内无烟头、杂物及其他垃圾
6、楼顶天台、雨棚洁净,无烟头、污渍、痰迹及其他垃圾、无积水。
(七)医疗废弃物暂存处管理服务
1、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弃物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和规定,负责院内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等院内医疗废弃物收集管理工作。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管理制度。
3、根据相关规定负责从废弃物产生地收集、称重、装箱、运送至暂存地,暂存地安排专人负责消毒登记等日常工作。
4、制定各岗位职责、流程及操作规程,定时收集规范运送,确保医疗废弃物密封、无遗洒、经称重、登记并按制定路线运至制定暂存地。
5、确保在医疗废弃物处理的整体工作中,在各环节上无漏登记、遗漏及二次污染现象;做好员工的自身防护及定期体检工作。
(八)生活垃圾暂存处管理服务
1、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使用合格的包装物、容器。生活垃圾处理达标率、及时率100%,二次污染为零。
2、生活垃圾的污物量超过2/3后,要用黑色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扎紧口,不得乱堆乱放,由专人密封收集送往生活垃圾池,做到日产日清。
3、生活垃圾的清运封闭式运输,按规定的时间、路线,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由专人负责。
4、保证处理的生活垃圾中绝对不得混入医疗垃圾和建筑垃圾。
(九)床单元管理
1、随时为新入院患者铺好床铺和更换被服。
2、做好出院患者被服管理和验收。
3、按照医院院感标准对出院患者病房床单元进行清洁消毒,包括对病房的病床、治疗带、储物柜、床头柜等进行消毒。
(十)其它
1、告示牌的使用,在进行湿拖、洗地机作业、雨天时要在作业区醒目位置放置告示牌防止过往人员滑倒或绊倒。
2、节假日要为医院提供保洁管理服务,对医院遇特殊事件需要保洁服务,应予以安排应急保洁服务。
3、负责建筑内部手可够及处的清洁工作,频次依具体情况酌情而定;负责清洁擦拭高处灯具、通风口、天花板、天台、雨棚等,每季度清洁1次;每周巡查排水沟。
4、门诊急诊诊室、检查室、治疗室等医疗区域、候诊椅、等每天消毒1次;卫生间每天消毒2次。
5、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保洁员工和管理人员的服装和个人防护用品,保洁员工,挂牌上岗,规范着装,服从医院物业管理部门工作安排,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6、物业公司需针对本项目配备各类工具及保洁物耗,例如如黑色垃圾袋、消毒桶、垃圾桶、消毒剂、玻璃清洗剂、不锈钢油、各类工具车、小垃圾篓、喷壶、分色毛巾、分色拖布、地巾片、尘推、伸缩杆、扫帚等。
7、物业公司需针对本项目配置专用的清洁手推车,其中病房及门诊保洁员每人配置1台;生活垃圾清运车需配置2台;驾驶式洗地机、手推式洗地机、尘推车、吸水机、翻新机需各配置1台;工业洗衣机需配置2台。
8、遇有各类疫情时期,按照医院相关要求做好负责区域的清洁、消毒隔离等工作;供应商负责配备提供保洁消毒用的桌巾、尘推、拖布及洗涤消毒剂、消毒用具、物业员工的防护用品(防护服由采购人负责提供),做好员工的防护、管理及防范培训等工作。
9、使用的所有消毒液产品、浓度,均按医院院感疾控科相关规定执行。
10、建立集中清洗中心,配置专业洗涤设备,由专人负责地巾、小方巾的收集发放,运送及清洗、消毒。保洁人员清洁作业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色标管理进行工作。
11、室内地面清扫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为防止交叉感染,要求每天必须对尘推布片和拖布片按规范消毒,使用专用的洗衣机和烘干机进行洗涤和烘干;拖布片按房间数量备足。
12、在运行过程中投标人的信息化系统对采购人监管科室全面放开,能够充分应用智慧化、机械化、信息化管理措施,实现服务过程透明、可控。
五、人员要求
1、本项目配置总人数12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区域/岗位 | 人数 | 备注 |
1 | 办公室 | 5 | |
2 | 门诊 | 10 | |
3 | 内科楼 | 30 | |
4 | 急诊 | 6 | 包含小夜保洁员1人 |
5 | 外科楼 | 38 | |
6 | 骨科四及普外六科病房楼 | 2 | |
7 | 救护队楼(血液净化中心楼) | 5 | |
8 | 特需病房楼 | 3 | |
9 | 发热门诊楼 | 2 | |
10 | 烧伤整形病房楼 | 0 | |
11 | 呼吸病房楼 | 3 | |
12 | 全科办公楼 | 2 | |
13 | 外围保洁 | 3 | |
14 | 医疗及生活垃圾清运 | 6 | |
15 | 其他专项人员 | 5 | |
| 合 计 | 120 | |
2、人员工作时间要求
门诊、急诊、病房楼及外围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06:30-10:30,12:30-16:30,中午保洁人员轮休,周六日及节假日供应商按照科室实际需求安排人员调休。
急诊小夜保洁员负责急诊大厅及卫生间的巡视保洁工作,工作时间为16:30-23:00。
3、人员岗位要求
(1)项目办公室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内,具有相关岗位管理工作经验。
(2)门诊及病房保洁服务人员,男女不限,身心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生活及医疗垃圾清运人员,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及医院行业相关管理规定标准。
(4)保洁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佩戴胸牌;热情服务、语言文明;坚守岗位,操作规范;在工作时间不得做工作以外的事情。
(5)服务人员需尊重病人,具有保密意识,遵守医院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医院保洁工作知识和技能,了解医院相关感染管理知识,能够严格按操作规程及院感管理要求进行保洁工作。
六、本项目报价要求投标费用构成
1、本次招标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费用主要组成部分包括:
(1)物业保洁费用人员成本构成应包括按合同法、劳动法、辽阳市现行法律法规的人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统筹及员工意外险费、加班费、工作服、办公设备、保洁设备工具、物耗、管理费、企业税费等费用。
(2)投标人在提供清洁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及外运费用以及医疗垃圾袋(如黄色垃圾袋、红色垃圾袋等)、锐器盒、医用酒精、医用消毒水、医用垃圾清运车由采购人提供。
(3)日常保洁工作中产生的物耗费用。如黑色垃圾袋、消毒桶、垃圾桶、消毒剂、玻璃清洗剂、不锈钢油、各类工具车、小垃圾篓、喷壶、分色毛巾、分色拖布、地巾片、尘推、伸缩杆、扫帚等保洁物耗及工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购买(不包含公共洗手间用擦手纸、洗手液)。
(4)投标人需配置本项目管理专用的清洁手推车、生活垃圾清运车、各种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式洗地机、手推式洗地机、尘推车、吸水机、翻新机、工业洗衣机等设备设施。
(5)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人员的医用防护服、帽子等由采购人承担,日常所用口罩由投标人负责购买。
七、责任义务
1、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两周内将所需的全部人员、设备等配齐,保证合同签订后能立即提供全面的物业保洁服务。
2、供应商用工应符合国家法律及当地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应为其员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发生的所有伤害、病患等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供应商必须保证各岗位人员达到规定人数,并且不得因与其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变更影响到物业服务工作;重要岗位人员因故缺岗,必须及时指派他人替代工作;供应商需保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
4、如遇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统筹保险增长,或医院科室调整等原因调整保洁人员数量,采购人与供应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调整物业费。
5、供应商需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防火、交通、治安等规定,杜绝因管理所造成的火灾等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等。如因供应商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应条款给予处罚,甚至解除合同。
6、供应商做好与各服务项目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计划并实施;有相关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业时注意安全防范,放置警示标牌;负责区域内各种提示标识清晰。
7、供应商工作人员要听从护士长和科室负责人统筹安排,按各科室特殊要求及操作规程实施保洁操作,如不能很好的配合科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科室可以提出更换人员要求。发热门诊、手术室等高危科室工作人员要进行无菌观念和隔离知识的培训,除做好常规保洁外,做好物品消毒、自身消毒隔离和自我保护工作。
8、供应商日常工作中需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指导和处罚,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采纳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对采购人的相关工作检查。
9、供应商负责提供其所用的办公用品、电脑、家具、员工工作服、胸牌以及铁制更衣柜等;采购人负责提供员工工作期间午餐就餐。
10、采购人将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库房、洗涤用房及更衣场地等;提供内部电话及相应的水电供应以支持供应商的工作。
11、供应商不得将物业保洁服务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认真整改;认真做好各科室的物业服务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采购人权利有影响的事项应该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13、采购人定期考核评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或因供应商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要求赔偿、直至终止合同;
1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制定《医院保洁工作考核办法》,对日常保洁和重大迎检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护士长,对全院工作进行满意率测评。发现服务质量、管理问题以及综合满意度在85%以下(不含),特别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款。当综合满意度在60%(含)以下的,采购人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5、采购人违反采购人权利义务的约定,使供应商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
16、供应商违反供应商权利义务的约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17、供应商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18、采购人和供应商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剩余月度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19、服务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应做好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场,未交接前按照原合同继续开展工作。
20、供应商工作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