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都辖区重新编制考核拟入册机构公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都辖区重新编制考核拟入册机构公示

根据日前我院发布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都辖区)重新编制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本院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院督察室派员全程监督下,严格对标公告考核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核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考核,现将排名前70名的申报机构名称、审定总分、名次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截止至5月7日17:00。

三、申请异议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

具体要求:1.申请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明确异议内容,并附佐证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鲜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按捺手印),异议材料需密封装袋,同时附固定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2.现场提交异议材料人员需提交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并不得转授权他人;3.异议材料需在公示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现场提交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联系电话:028-********),对逾期或未按上述规范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本院不予接受。

四、复核异议

本院将对公示期内符合要求的异议申请予以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回复前述固定联系人。

监督电话:028-********

附件:公示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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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管理人 破产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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