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峪镇镇级国空及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塔峪镇镇级国空及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塔峪镇镇级国空及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20,000.00
最高限价(元):1,220,000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根据省市要求进度完成。
2、履约地点: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进度支付(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内容
1、项目范围:望花区塔域镇(塔峪村、和平村、塔鲜村)及小泗村、英家村、后二道村、山城子村、前孤家子村、肖家村,共计1个镇和6个村。
2、项目内容:为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发挥塔峪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镇建设和发展,科学有效的指导塔峪镇的建设,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塔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
1、现状分析。从区位交通、自然条件、人口变动、资源环境、产业经济、历史文化、安全防灾等方面提炼主要特征,结合评估分析,总结乡镇存在主要问题。
2、目标定位。落实抚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望花区发展战略规划对塔域镇的职能分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刚性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并向村庄传导。
3、明确空间格局。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明确各类规划分区的范围、规模和管控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4、国土规划用途与结构调整。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分区和调控目标,稳定耕园林草等农用地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在乡镇域范围内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的规模、范围和管制要求,提出国土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编制国土用途结构调整表。
5、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分类梳理自然资源利用特点和问题,按照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深化细化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管控边界、保护范围,提出管控措施。
6、居民点体系与产业布局。完善居民点体系,将镇域村庄进行分类,明确各类村庄的设施配置标准与建设要点。以乡村振兴为指引,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提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发展方案。
7、镇区规划。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划定镇区建设边界,确定规划期内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明确用地规模和布局。
8、优化要素配置。明确综合交通体系和网络,强化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网络等,建立防灾减灾的网络体系,提出历史文化资源空间优化策略,对村庄布局形态、建筑风格、体量色彩提出引导。
9、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识别镇域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治修复,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确定各类工程的规模、布局、时序、建设内容。
10、规划传导与实施。按要求建立健全规划传导机制,实现重要的约束性指标、管控性要求的有效传导。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空间管控传导、区域联动等制度。结合塔峪镇实际对近期规划作出统筹安排。
(二)六个村(小泗村、英家村、后二道村、山城子村、前孤家子村、肖家村)村庄规划(2022-2035)
落实上位规划,结合村庄现状基础、产业特色、资源禀赋等要素,明确村庄类型、职能定位和自然村分型,合理预测规划期末村庄人口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明确建设用地总规模,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制定各类空间管控规则,治理乡村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重点建设项目等。
3、验收标准:由委托方组织项目评审及验收。规划成果满足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和《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四、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说明书、数据库。
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包括图册PDF,主要图则CAD和数据库。
五、售后服务
1、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
2、一年内进行本项目的技术咨询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省市要求进度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邮箱地址: zhihengzb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