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察隅县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察隅县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2024-04-19 16:14:35
招标公告

察隅县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05月13日10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ZFCG2024-*****

项目名称:察隅县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一标包48.00万元(2024年察隅县常规监测第三方服务);


二标包49.00万元(2024年察隅县农村试点监测第三方服务);

三标包48.00万元(2024年察隅县监督性监测第三方服务);

四标包45.00万元(2024年察隅县河(湖)长制监测和执法监测合并)。

最高限价:一标包48.00万元(2024年察隅县常规监测第三方服务);


二标包49.00万元(2024年察隅县农村试点监测第三方服务);

三标包48.00万元(2024年察隅县监督性监测第三方服务);

四标包45.00万元(2024年察隅县河(湖)长制监测和执法监测合并)。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 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中至少 3 个月依法纳税和交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7时00分至 2024 年 04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2.地点:投标单位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本公司账号,完善企业基本资料后,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05月13日10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相关要求,本项目可以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206.180.154:*****/) ——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系统中,开标现场由供应商代表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用供应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开标现场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注:开标现场自发起解密开始时间起40分钟内,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响应无效)。

3.投标文件应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7)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

地址:察隅县

联系电话:德庆旺姆 136*****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芝市鹏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嘉龙花园

联 系 人:次先生

电 话: 133*****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次先生

电 话: 133*****309



标签: 环境质量监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林芝市鹏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