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老市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玉门市老市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玉门市老市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报告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受玉门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玉门市老市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服务”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甘肃华洁陇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酒泉前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GSYD-2024-38号
二、招标内容:完成玉门市老市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含专家审查),同时做好后期服务工作。
三、最高限价:¥*****.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土壤污染调查;
2、投标人须具备土壤调查相关方面的工作经验;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的负责人);
4、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人员2024年1-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纳税收的凭据,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企业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4日09时05分。
竞价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自行报价。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完成所有招标工作,如造成延误,投标人承担所产生的所有损失;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公告,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默认不被系统接受;
3.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接受公众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期限:具体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柴潇
联系电话:150*****715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
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
联系人:鲁丹
联系电话:133*****276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环北路19号
2024年4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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