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车辆定点维修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定点维修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DNE-F4010(PDZC-*****)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呼和浩特市 | 三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年共计45万元,1年内维修费用不超过15万元,合同先签1年,1年后根据履约情况可以续签。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汽车维修二类资质。(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申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F座607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近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或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承诺;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国家承认的汽车维修二类资质证书。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F座607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13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F座607室。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董干事
办公电话:181*****188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助理贾助理
办公电话:150*****919 186*****165
代理机构名称:磐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 F 座 607 室
联 系 人: 任经理、梁经理
电 话: 0471-*******
电子邮件: nmgpdxmgl@163.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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