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关于国省道公路绿化苗木采购三期的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关于国省道公路绿化苗木采购三期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国省道公路绿化苗木采购(三期)。
(二)预算采购金额:
1.公路绿化苗木(宫粉紫荆、簕杜鹃、翠芦莉和黄榕球):13万元;
(以上费用包含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不含种植劳务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三)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用于江门市鹤山公路事务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国省道公路绿化任务(三期),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将苗木送至指定地点。
采购人采购的公路绿化苗木规格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宫粉紫荆 | 地苗,胸径7-8cm,每棵紫荆需要配3个支撑固定竹竿。 | 63 | 棵 | |
2 | 簕杜鹃 | 散枝苗,高80cm | 1495 | 棵 | |
3 | 簕杜鹃 | 散枝苗,高100-120cm | 230 | 棵 | |
4 | 黄榕球 | 冠幅60*60cm | 397 | 棵 | |
5 | 翠芦莉 | 袋苗,3斤 | 962 | 平方米 |
(二)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签订供应合同之日起15日内。
(三)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对应材料(商品)品目的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材料数量为确切采购数量。
2.供应商所投材料报价,为固定价,含税、含运输费、含装卸费,不含种植劳务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
(二)具有绿化苗木种植、销售资质。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需出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2024年4月25日12:00(北京时间)前。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报价(附件1)、服务承诺,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公路绿化苗木采购(三期)询价函
(三)地点: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1楼生产部。
五、供应商的确定
1.采购方将参照附件2评分标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业绩进行选取。
附件2:公路绿化苗木采购(三期)综合选取评分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
特此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国省道公路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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