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交警中队用房灾毁重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灵台县独店镇交警中队用房灾毁重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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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交警中队用房灾毁重建项目(监理)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朱瑞莹 | 联系电话 | 153*****337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20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4-23 09: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红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灵台县独店镇交警中队用房灾毁重建项目(监理)001 | 001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独店镇交警中队用房灾毁重建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HX-ZB2024-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交警中队用房灾毁重建项目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3】2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灵台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公安局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红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交警中队用房灾毁重建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及内容:灵台县独店镇独店派出所院内,占地面积1434.7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砖混结构平房6间126.91平方米,重建二层框架结构独店镇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26.4平方米;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回填土方800立方米、院落硬化85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0立方米及室外雨污管网、绿化、电气、地沟、地基处理等工程。
3.资金来源为:县公安局自筹。
4.监理控制价:5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6日,竣工日期2024年7月24日。
8.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1人: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监理方案、监理大纲、监理细则,应明确监理控制目标、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文件上传
1.投标单位于2024年4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2.各竞标人对所上传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自行负责。
五、网上报价及相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前上传报价。
2.中标价以投标企业总报价为准。
六、招标方式
1.本项目由招标单位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采取公开的招标方式。
2.本次竞价完成后,竞标人请于2日内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正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送至甘肃红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台县公安局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2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 9369 3369
代理机构:甘肃红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瑞莹
联系电话:153*****337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星泰广场A座
标签: 交警中队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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