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电厂#1(660MW)机组超净排放工程催化剂再生处置补充招标公告

华能左权电厂#1(660MW)机组超净排放工程催化剂再生处置补充招标公告

华能左权电厂#1(660MW)机组超净排放工程

催化剂再生处置补充

招标编号:HNZB2016-05-5024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左权电厂#1机组(660MW)超净排放工程催化剂再生、处置、补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华能左权电厂2×660MW级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15日和2012年1月21日投产发电。同步建设脱硝设施,2012年6月脱硝投入运行。

现有催化剂由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初装两层催化剂,最下层为预留备用层。按照燃用设计煤种、BMCR工况、省煤器出口NOx含量≤550mg/m3、初装两层催化剂,SCR脱硝装置效率≥60%,出口NOx浓度小于200mg/m3。初装两层催化剂模块尺寸为1901mm×952mm×1130mm,每层催化剂按15×6=90个模块布置,共两层,原催化剂单体高度为690mm,每个模块安装72个单台。每台炉共安装催化剂402.4m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到2014年7月1日燃煤发电锅炉NOX执行100mg/m3的排放要求,故华能左权电厂在2014年7月完成了1号机组备用层催化剂的安装,单台炉备用层催化剂体积为262.44m3,备用层催化剂采用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的18孔蜂窝催化剂。

现有SCR装置按照三层催化剂共同运行,总投运催化剂用量为402.4+262.44=664.84m3。

左权电厂现需再生的两层催化剂运行时间为23094.08h,#1机组备用层催化剂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运行时间为13203.75h。若本工程于2016年9月份改造,根据机组运行计划估算,#1机组备用层化剂运行累计时间约16155h。

在满足国家新的排放标准要求的同时,依据发改能源[2014]2093号、华能科环[2015]316号通知的要求,需进一步采取措施使火电厂主要污染物达到燃气轮机机组烟气排放标准,控制烟囱出口的NOx排放浓度低于50mg/m3,实现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为此需对原#2机组更换下的两层催化剂进行再生,因原催化剂有部分物理损坏,故需对损坏无法再生的催化剂进行处置,并补充到原体积量的同规格的新催化剂。本规范书为催化剂再生、处置及补充的技术要求。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左权电厂#1机组超净排放工程脱硝催化剂再生、处置及补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具有不少于2项脱硝催化剂再生、处置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3)投标人应满足中国的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参照《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990号)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环保部公告2014年 第54号)执行。投标方必须持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投标方必须具备全尺寸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能力,或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单位进行全尺寸检测;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需先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成为正式用户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正式用户凭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4.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06月01日9:00起至2016年06月05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等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无须压缩)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支付

(1)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或公司网银通过网上支付购买文件。

(2)不接受个人或公司网银电汇、个人手机银行、个人银行卡直接转账至我公司账户的电汇。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400-6611-700。

(5)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54元/份,文件费发票在开标时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山西黄河京都大酒店(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9号)3层运城厅。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联系人:

冯先生 魏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156*****961

电话:

187*****141

151*****199

传真:

****-********





2016年06月01日


附件一报名表

序号

内容

报名单位


1

营业执照证书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2

经营范围


3

关联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


4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共计: 项;
1、签订合同时间+项目名称+项目金额等信息。

投标人请按以上格式要求填写业绩情况。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厂 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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