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站前公园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双阳区站前公园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Z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站前公园工程项目,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15】 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建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站前公园工程项目造价咨询。

2.2 工程投资额:3200万元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铺装工程:新建停车场面积819.28平方米,人行景观步道及广场铺装面积21763.48平方米;景观工程:挡墙、浮雕墙、L型花架、题字石、主题雕塑、张拉膜亭,花坛及花坛座椅;娱乐及公共设施:围墙、座椅、垃圾箱等;建筑工程:景观长廊连带管理房;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205.8平方米;照明工程:景观灯52盏,草坪灯50盏,变电站1座。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服务等。

2.5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100%,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双阳区城区内。

2.7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近三年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造价业绩。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造价业绩,拟派至本项目的人员当中至少有2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 月 1 日至 2016年 6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至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王中文

电 话:159*****3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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