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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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WC2024-006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县政府财政自筹. |
联系人 | 贺丽娜 | 联系电话 | 150*****01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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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22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4-23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4-2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4-24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延时报价时间:10分钟;延时报价次数:1次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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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 | GSWC2024-006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甘肃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县政府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合水县中街广场
2.2建设规模: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电梯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
2.3招标范围:本次拟对合水县黄河象大剧院建设工程1部电梯设备采购进行招标,具体电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1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3.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项目;电梯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许可项目;
3.4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7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整,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控制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招标方式
5.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5.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6.1所有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23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6.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6.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七、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7.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4月24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7.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八、结果公示
8.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8.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凤凰大境东北角26号商铺
联 系 人:贺丽娜
联系电话:150*****01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路怡景家园14号商铺
联系人: 张博伟
联系电话:189*****468
2024年4月21日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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