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采购计划任务

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采购计划任务

1

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起重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京港澳高速以东、姚桥路以南、魏河以北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

4、项目规模:设计规模15万m3/d,主要施工内容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工艺、暖通、弱电等全部内容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脱氮反应器2座、气浮池1座、臭氧催化氧化池1座、液氧站1座、风机房及变电所1座、调度中心1座、中试车间1座、改造中间提升泵房2座、改造V型滤池1座、改造加药间1座及总图范围内的工艺、电气、暖通、自控、弱电等全部内容的采购及安装。

5、工 期:18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工程款。

二、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预审采购。

2、本次招标采用电商平台(网址: http://zb.hnjgcg.com/)招标,各投标单位及时注册平台帐号。

3、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附件: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采购报价清单”格式进行合理报价,招标人采用“合理最低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报价说明

1、品牌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报价清单中需注明注明报价品牌。规格尺寸严格按照清单中规格要求。参考品牌:杭起、矿山、中州、山东鲁新、卫华

2、验收方式及质量标准:

(1)验收方式:按实际到货数量验收。

(2)质量标准:1、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移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和没有详细尺寸规定的类似结构应符合ISO4301/1设计,由合格的制造厂家供货,承包人的安装队伍应有相关的安装资质,并确保通过当地劳动安检部门的验收。

采购及安装前,须提交设备资料给设计复核是否满足现场起吊需求。

机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ISO4301/1,在制造前,详细图纸应提交承包人批准。

承包人应负责起重设备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承包人提供的起重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承包人应配套起重设备安装用的所有附件与紧固件。

承包人应列出起重设备连续运行三年所必需的备件清单,供建设单位选择。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应配套提供就地控制箱,控制要求见电气与仪表专业的规定内容。

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承包商负责办理使用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

2.2.11.1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位置

1.

电动葫芦

起重2t,长度6m,N=3+0.4kW

4


2座脱氮反应器

2.

电动葫芦

起重量1吨,起升高度6.0m,N=3.0+0.4kW

1


风机房及变电所

3.

电动葫芦

起重量2吨,起重高度9m,N=3.0+0.4kW

1


气浮池

4.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3.5m,起升高度12m,N=59.6kW

1

LH型

臭氧制备间

5.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0.5m,起升高度12m,N=59.6kW

1

LH型

臭氧制备间

6.

电动葫芦

T=2tH=9mN=3.0+0.4kW

1


臭氧催化氧化池

7.

电动葫芦

T=10tH=9mN=13+2X0.8kW

1


臭氧催化氧化池

2.2.11.2结构与形式

每台起重设备在每个侧面应写上从地面上能看得清的规定的工作负荷。起重机应从规定的标高控制,电动运行的应由具有按钮的高强度操作盒控制,操作盒应以36V低压操作,不得由控制电缆悬吊。

起吊葫芦应具有高、低速两种起升速度。

提升装置可以为钢丝绳或链条,所有电动提升装置应配置过升装置及超载保护装置。

吊钩应由推力滚珠座圈支撑,便于吊钩自由转动。

在起吊前,不论起重设备作何种用途,它都应进行起重试验。最小试验负荷应为安全工作负荷的125%。在超重测试过程中,每种运动方式应依次进行模拟,在全控制状态下,设备应能经受所施加的负荷。

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测试负荷,并且对所有提供的设备进行测试。试验应在承包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承包人可以要求测量变形或作其他测量,测试也可能要求其他人员到场。

所有电机应装有电磁式刹车,当控制按钮释放时防止滑行。电动起重机应成套地配置所有必要的进线电缆。适合于连接到装在相邻道轨的接线盒中。大车和小车进线电缆应为移动式电缆或滑触线式电缆。

装有手动起吊设备的悬臂吊柱应有安全工作负荷,但不能超过1000kg,提升高度不超过3m。

当设备进行维修时,可以用吊绳、链条和支架等与吊车和葫芦配套使用,承包人也可以不用吊绳、吊链、支架等用于设备安装。

2.2.11.3控制系统

起重设备的控制为就地按钮操作,所有这些装置安装在户外型密闭式终端控制箱中,并提供控制电缆及安装附件。

有关控制的要求详见本技术规定电气和仪表控制部分的条款要求。

2.2.11.4防腐处理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应适用于污水厂的腐蚀环境,WF2级以上防腐。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即/;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注: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适用于该产品的相应标准、规定、规范的最高标准。供方有责任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标准、规定、规范。

4、没有以上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是:合格

由招标人授权委托收货单位出具收货单据(盖章签字),招标人凭有效收货单办理结算单后支付货款。

3、报价方式

投标单位按照综合报价方式报价。

(1)自行报价。投标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自行综合报价。

(2)综合报价均按起重设备型号、参数规格及品牌要求等条件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格包含运输费用、材料费用、利润、规费、税金(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费、设备检测费等费用。

(3)投标人结合本招标文件及附件1:《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采购要求》的相关要求,使用附件2:《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询价清单》报价,报价单需签字盖章,规格型号严格按清单执行,到场后必须符合清单中规定。

4、付款方式:按双方协商的支付方式支付。

(1)付款方式暂定为以下,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货到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供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取证支付至已供货物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4个月后一次性付清(安装调试取证完成之日起计算)。

(2)付款形式:买方通过转帐或支票(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所有款项,卖方在收到每笔货款的同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为 13 %)和财务专用收款收据,收到70%货款前卖方须将此合同全额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为 13 %)全部提供给买方。

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含税价随之调整。

5、投标单位应保证供应数量、质量,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因供货不足,需招标人另


寻供应商,所增加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即/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即/;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如招标人对质量有异议,以招标人送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或业主指定的有资质的送检机构。

(2)供应方必须随车提供与起重设备一致的检验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和主要设备部件图纸等。

(3)如起重设备经检测不合格,招标人立即停止使用,投标人应立即给予解决措施。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合同签定后,起重设备采购数量和品规以供、需双方确认的投标人采购计划为准。所有起重设备均需待现场通知分批制作、送货,招标人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至投标人(微信、邮件),双方指定人员确认后生效。

2、投标人按照双方确认的招标人采购计划将起重设备送至招标人 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施工工地。投标人货到工地后招标人应随时派人验收和卸车,现场卸货由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厂内道路。

3、供货数量计算:以供、需双方签字确认且加盖投标人项目部章的收货单上的数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投标人提供不使标的物受损的包装,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2、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损坏的,投标人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丢失的,投标人负责赔偿。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招标人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处理。

2、招标人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保持不合格产品的完整性,并自收到货物之日即时通知投标人现场处理。

八、随机备品、配件

投标人交付标的物时,应随车提供投标人盖章的质量证明文件。

九、起重设备质保期

合格交付生产起24个月。

十、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24年 4 月25 日10:00 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25 日11:00;

3.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招标人: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七一路88号中旺锦安城

联系人: 罗赛金 电话:135*****056

项目部联系人:周意 电话: 139*****710

谢朝暘 电话: 137*****980

邮 箱:*********@qq.com

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起重设备报价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执行标准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13%)

含税合价

备注

1

电动葫芦

T=2tH=9mN=3.0+0.4kW


ISO4301/1

1




2

电动葫芦

T=10tH=9mN=13+2X0.8kW


ISO4301/1

1




3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0.5m,起升高度12m,N=59.6kWLH型


ISO4301/1

1

台(套)




4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3.5m,起升高度12m,N=59.6kWLH型


ISO4301/1

1

台(套)




5

电动单梁悬挂桥式起重机

10t,跨度7.5m,起升高度9m,N=13+2X0.8kWLH型


ISO4301/1

1

台(套)




6

电动葫芦

起重2t,长度6m,N=3+0.4kW


ISO4301/1

4




7

电动葫芦

起重量W=1.0t,起升高度6.0m,N=3.0+0.4kWCD1型


ISO4301/1

2

台(套)




8

电动葫芦

起重量2吨,起重高度9m,N=3.0+0.4kW


ISO4301/1

1





合计

大写:





(盖章):

报价人签字:

联系方式:

报价日期:


1

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起重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京港澳高速以东、姚桥路以南、魏河以北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

4、项目规模:设计规模15万m3/d,主要施工内容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工艺、暖通、弱电等全部内容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脱氮反应器2座、气浮池1座、臭氧催化氧化池1座、液氧站1座、风机房及变电所1座、调度中心1座、中试车间1座、改造中间提升泵房2座、改造V型滤池1座、改造加药间1座及总图范围内的工艺、电气、暖通、自控、弱电等全部内容的采购及安装。

5、工 期:18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工程款。

二、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预审采购。

2、本次招标采用电商平台(网址: http://zb.hnjgcg.com/)招标,各投标单位及时注册平台帐号。

3、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附件: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采购报价清单”格式进行合理报价,招标人采用“合理最低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报价说明

1、品牌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报价清单中需注明注明报价品牌。规格尺寸严格按照清单中规格要求。参考品牌:杭起、矿山、中州、山东鲁新、卫华

2、验收方式及质量标准:

(1)验收方式:按实际到货数量验收。

(2)质量标准:1、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移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和没有详细尺寸规定的类似结构应符合ISO4301/1设计,由合格的制造厂家供货,承包人的安装队伍应有相关的安装资质,并确保通过当地劳动安检部门的验收。

采购及安装前,须提交设备资料给设计复核是否满足现场起吊需求。

机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ISO4301/1,在制造前,详细图纸应提交承包人批准。

承包人应负责起重设备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承包人提供的起重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承包人应配套起重设备安装用的所有附件与紧固件。

承包人应列出起重设备连续运行三年所必需的备件清单,供建设单位选择。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应配套提供就地控制箱,控制要求见电气与仪表专业的规定内容。

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承包商负责办理使用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

2.2.11.1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位置

1.

电动葫芦

起重2t,长度6m,N=3+0.4kW

4


2座脱氮反应器

2.

电动葫芦

起重量1吨,起升高度6.0m,N=3.0+0.4kW

1


风机房及变电所

3.

电动葫芦

起重量2吨,起重高度9m,N=3.0+0.4kW

1


气浮池

4.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3.5m,起升高度12m,N=59.6kW

1

LH型

臭氧制备间

5.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0.5m,起升高度12m,N=59.6kW

1

LH型

臭氧制备间

6.

电动葫芦

T=2tH=9mN=3.0+0.4kW

1


臭氧催化氧化池

7.

电动葫芦

T=10tH=9mN=13+2X0.8kW

1


臭氧催化氧化池

2.2.11.2结构与形式

每台起重设备在每个侧面应写上从地面上能看得清的规定的工作负荷。起重机应从规定的标高控制,电动运行的应由具有按钮的高强度操作盒控制,操作盒应以36V低压操作,不得由控制电缆悬吊。

起吊葫芦应具有高、低速两种起升速度。

提升装置可以为钢丝绳或链条,所有电动提升装置应配置过升装置及超载保护装置。

吊钩应由推力滚珠座圈支撑,便于吊钩自由转动。

在起吊前,不论起重设备作何种用途,它都应进行起重试验。最小试验负荷应为安全工作负荷的125%。在超重测试过程中,每种运动方式应依次进行模拟,在全控制状态下,设备应能经受所施加的负荷。

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测试负荷,并且对所有提供的设备进行测试。试验应在承包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承包人可以要求测量变形或作其他测量,测试也可能要求其他人员到场。

所有电机应装有电磁式刹车,当控制按钮释放时防止滑行。电动起重机应成套地配置所有必要的进线电缆。适合于连接到装在相邻道轨的接线盒中。大车和小车进线电缆应为移动式电缆或滑触线式电缆。

装有手动起吊设备的悬臂吊柱应有安全工作负荷,但不能超过1000kg,提升高度不超过3m。

当设备进行维修时,可以用吊绳、链条和支架等与吊车和葫芦配套使用,承包人也可以不用吊绳、吊链、支架等用于设备安装。

2.2.11.3控制系统

起重设备的控制为就地按钮操作,所有这些装置安装在户外型密闭式终端控制箱中,并提供控制电缆及安装附件。

有关控制的要求详见本技术规定电气和仪表控制部分的条款要求。

2.2.11.4防腐处理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应适用于污水厂的腐蚀环境,WF2级以上防腐。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即/;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注: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适用于该产品的相应标准、规定、规范的最高标准。供方有责任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标准、规定、规范。

4、没有以上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是:合格

由招标人授权委托收货单位出具收货单据(盖章签字),招标人凭有效收货单办理结算单后支付货款。

3、报价方式

投标单位按照综合报价方式报价。

(1)自行报价。投标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自行综合报价。

(2)综合报价均按起重设备型号、参数规格及品牌要求等条件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格包含运输费用、材料费用、利润、规费、税金(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费、设备检测费等费用。

(3)投标人结合本招标文件及附件1:《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采购要求》的相关要求,使用附件2:《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起重设备询价清单》报价,报价单需签字盖章,规格型号严格按清单执行,到场后必须符合清单中规定。

4、付款方式:按双方协商的支付方式支付。

(1)付款方式暂定为以下,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货到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供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取证支付至已供货物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4个月后一次性付清(安装调试取证完成之日起计算)。

(2)付款形式:买方通过转帐或支票(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所有款项,卖方在收到每笔货款的同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为 13 %)和财务专用收款收据,收到70%货款前卖方须将此合同全额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为 13 %)全部提供给买方。

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含税价随之调整。

5、投标单位应保证供应数量、质量,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因供货不足,需招标人另


寻供应商,所增加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即/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即/;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如招标人对质量有异议,以招标人送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或业主指定的有资质的送检机构。

(2)供应方必须随车提供与起重设备一致的检验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和主要设备部件图纸等。

(3)如起重设备经检测不合格,招标人立即停止使用,投标人应立即给予解决措施。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合同签定后,起重设备采购数量和品规以供、需双方确认的投标人采购计划为准。所有起重设备均需待现场通知分批制作、送货,招标人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至投标人(微信、邮件),双方指定人员确认后生效。

2、投标人按照双方确认的招标人采购计划将起重设备送至招标人 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施工工地。投标人货到工地后招标人应随时派人验收和卸车,现场卸货由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厂内道路。

3、供货数量计算:以供、需双方签字确认且加盖投标人项目部章的收货单上的数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投标人提供不使标的物受损的包装,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2、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损坏的,投标人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丢失的,投标人负责赔偿。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招标人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处理。

2、招标人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保持不合格产品的完整性,并自收到货物之日即时通知投标人现场处理。

八、随机备品、配件

投标人交付标的物时,应随车提供投标人盖章的质量证明文件。

九、起重设备质保期

合格交付生产起24个月。

十、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24年 4 月25 日10:00 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25 日11:00;

3.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招标人: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七一路88号中旺锦安城

联系人: 罗赛金 电话:135*****056

项目部联系人:周意 电话: 139*****710

谢朝暘 电话: 137*****980

邮 箱:*********@qq.com

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起重设备报价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执行标准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13%)

含税合价

备注

1

电动葫芦

T=2tH=9mN=3.0+0.4kW


ISO4301/1

1




2

电动葫芦

T=10tH=9mN=13+2X0.8kW


ISO4301/1

1




3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0.5m,起升高度12m,N=59.6kWLH型


ISO4301/1

1

台(套)




4

葫芦双梁起重机

16t,跨度13.5m,起升高度12m,N=59.6kWLH型


ISO4301/1

1

台(套)




5

电动单梁悬挂桥式起重机

10t,跨度7.5m,起升高度9m,N=13+2X0.8kWLH型


ISO4301/1

1

台(套)




6

电动葫芦

起重2t,长度6m,N=3+0.4kW


ISO4301/1

4




7

电动葫芦

起重量W=1.0t,起升高度6.0m,N=3.0+0.4kWCD1型


ISO4301/1

2

台(套)




8

电动葫芦

起重量2吨,起重高度9m,N=3.0+0.4kW


ISO4301/1

1





合计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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