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大温差机组采购及安装招采公告
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大温差机组采购及安装招采公告
1、项目名称: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大温差机组采购。
2、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02㎡,地上建筑面积*****.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4㎡。项目建设有7栋高层住宅(1#栋17层、2#栋16层、3#栋16层、5#栋15层、6#栋16层、7#栋16层、8#栋16层),2栋商业配套(G1#栋3层,G2#栋1层),建筑范围内设1层地下车库。共计有433户,其中A户型(158m2)164户,B户型(188m2)224户,C户型(248m2)30户,D户型(248m2)15户。
3、承包范围:翡翠书院项目换热站供暖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
4、质量要求及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符合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符合相关规范验收要求,满足相关文件要求。若本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5、材料设备约定:
1)采暖面积:高区采暖面积*****平米;低区采暖面积*****平米;
2)翡翠书院项目供热分为:高区供暖系统,低区供暖系统;
3)?次侧?温度110/55℃;二次侧水温度45/35℃;
4)单位面积热辐射:45W/㎡;
6、工程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7、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并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均可参加投标。
3)注册资金:500 万元及以上,注册经营时间须为5年以上。
4)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近三年具有属地标杆地产或大温差机组供货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
7)整个投标活动必须由法人或实际控股人全程参与。
8)安装队伍:自身拥有长期安装队伍。
9)售后能力:公司配备专业维修售后团队,拥有批量精装修维修经验,项目现场需配备专业维修人员。
10)财务标准:财务状良好,需配备合同额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
11)图纸深化:公司配备专业设计团队,深化图需满足城发热力公司要求。
12)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8、报名资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满足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近三年类似的工程业绩表。
注:详细报名资料要求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申请书》资料内容为准。
9、招采负责人:王磊 联系方式:150*****383
10、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1日 下午6:00前(截止时间以发送至邮箱时间为准)。
11、招采文件获取: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标方组织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标方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文件获取:无纸质版文件。
12、投标保证金:
(1)资格初审通过后,招标文件获取前(或招标会议开始前1天)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3%的公对公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金额由中标人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移交证明文件之日起28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移交证明文件之日起28天内解除;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投标人告知招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13、争议解决:
(1)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富源招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本次信息只作为招采信息公告即要约邀请,不具有其他任何法律效应;
(3)投标方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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