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大重点赛事文旅体宣传展板征集招标公告
2024年三大重点赛事文旅体宣传展板征集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向社会征集2024年三大重点赛事文旅体宣传展板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三大重点赛事文旅体宣传展板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 2024年三大重点赛事(暂定为:龙舟赛、丹霞山马拉松赛、丹霞山自行车赛)文旅体宣传展板服务(包括展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拆卸清理等,具体内容详见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赛事时间调整,则服务期相应调整或顺延)。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2024年韶关将陆续举办三场重点赛事(暂定为:龙舟赛、丹霞山马拉松赛、丹霞山自行车赛),为加强赛事宣传工作,强化赛事活动现场氛围营造,拟在每场赛事活动现场分别设置60面韶关文旅体宣传展板,宣传展示韶关丰富的人文历史底蕴和文化旅游资源、昂扬的体育运动精神以及韶关文旅体融合发展新成果,展示韶关市“户外运动天堂”“岭南名郡 善美韶关”“绿美韶关”等品牌。
(一)项目要求
负责文旅宣传展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拆卸清理等工作,项目相关需求如下:
1. 展板尺寸:龙舟赛展板:4m*3m;丹霞山马拉松赛及丹霞山自行车赛展板:6m*4m。
2. 展板数量:每场赛事60面,合计180面,具体单双面数量分配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18万元,包含设计、搭建、运输、拆除、人工、税费等费用,不另行追加费用。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三)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案报告,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验收合格后,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完成项目服务款项支付。
备注: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2024年三大重点赛事文旅体宣传展板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报名时间
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1日
评分分值分配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1 | 商务、技术 | 90 |
2 | 价格 | 10 |
共计100分 |
评分标准(保留2位小数)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评分范围 |
1 | 商务响应程度 | 10 |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提交的应标文件对用户需求的满足程度: 1.全部条款完全符合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0分; 2.全部条款基本符合用户需求书的,得5-9分; 3.有部分条款未能符合用户需求书的,得1-4分; 4.无或完全不满足用户需求的,不得分。 |
2 | 同类项目经验 | 10 | 投标人2021年至今有承办过活动展板设计搭建项目的(依据完成同类项目合作的合同),承办过一次得2分,最高10分。 备注:以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提供不得分。 |
3 | 展板排版设计方案 | 30 |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展板的排版设计水平。 2.展板内容排版较为合理,设计较为美观,具有较大吸引力的,得17-24分; 3.展板内容排版基本合理,设计基本美观,具有吸引力的,得8-16分; 4.展板内容排版一般,简单,美观性、吸引力不足或欠缺,得1-7分; 5.无提供不得分。 |
4 | 展板设计亮点创新性 | 20 |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展板设计亮点创新性情况。 1.根据提供的展板原图进行亮点创新、吸引力强的设计的,得15-20分; 2.根据提供的展板原图进行一定亮点创新、吸引力比较强的设计的,得10-14分; 3.根据提供的展板原图进行部分创新、有部分吸引力的设计的,得5-9分; 4.对展板原图设计创新性、吸引力不强的,得1-4分; 5.无提供不得分。 |
5 | 服务保障措施 | 10 |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保障措施完善情况。 2.有服务保障措施,基本符合用户需求的,得5-9分; 3.服务保障措施不完善,部分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4分; 4.无服务保障措施或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不得分。 |
6 | 增值服务 | 10 |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除完全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第六点项目详细需求以外的其他增值服务情况。 1.增值服务所提供内容完全具有可操作行、完全契合用户需求的,得6-10分; 2.增值服务所提供内容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契合用户需求的,得1-5分; 3.无增值服务内容的或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不得分。 |
7 | 价格 | 10 | 以进入综合评审的各投标人报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A/该投标人报价)×10。 |
合 计 | 100 |
附件1: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 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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