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及消防器材采购单价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及消防器材采购单价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及

消防器材采购单价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及消防器材采购单价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NXRMYYZBB-2024-30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及消防器材采购单价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保;服务期内,对消防器材进行安装更换(消防器材明细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预算金额:维保服务费******.00元/年;消防器材采购不超过******.00元/年(根据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三)服务期:1年

(四)服务地点:

1.院本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2.西夏分院:宁夏银川怀远西路148号;

3.急救中心:宁夏银川兴庆区解放西街429号;

4.眼科医院:宁夏银川金凤区黄河东路936号;

5.宁南医院:中卫市海兴开发区丽景街和仁和路交叉口;

6.宁夏康复医学中心: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大连中路交叉处向西200米路南宁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附近;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开标前3日内。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审法。

六、其他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951-*******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话报名后1天内发到提供邮箱。

公告期限:6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8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二楼第四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楼2楼);开标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2024年4月18 日


标签: 消防器材 消防维保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