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建通〔2024〕106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关于在全市城市更新项目设置建设项目公示牌的通知

筑建通〔2024〕106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关于在全市城市更新项目设置建设项目公示牌的通知

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城更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含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城镇地下管网改造、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等)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公示制度,减小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对周围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得到提升,自即日起,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应设置“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示牌设置要求

(一)设置位置。全市各新建、在建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在工地大门或施工主出入口及改造小区主要通道上的显著位置,设置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公示牌的尺寸,字体及颜色,底色等,根据施工围挡、围墙和张贴位置的风格自行设计,但应醒目清晰,美观大方。

(二)完成时间。新建项目应在开工前一周内完成,在建项目在本文发布后一周内完成。

(三)公示内容。公示牌应参照“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附件)进行制作,应包含项目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施工出入口、投诉受理人、施工作业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其它公示信息。施工作业内容应根据施工进度实时更新;因施工作业影响居民生活的(如:停电、停水、停气、中断交通等),施工单位在作业前一至三天,分别在施工作业点周边张贴施工告示,告知影响范围及建议处置措施。鼓励城市更新项目通过附近的LED屏幕、广告牌等载体,实施多渠道公示,确保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的影响。

二、建立健全投诉机制

城市更新项目应主动建立健全畅通的投诉反馈机制,如实公示投诉联系电话,投诉受理责任人应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接受群众监督,也可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小区居民参与,畅通工程质量、安全、扬尘、噪音等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给予积极及时解决处理。如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由属地住建局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查处。

三、公示牌维保要求

各项目应安排专人对“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和信息内容要素更新,确保项目竣工前公示牌保持干净整洁。

附件: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模版)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更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