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购2024年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影像化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购2024年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影像化服务的公告/
一、采购人
广州市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二、项目内容
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影像化工作,预计20万页。
三、采购项目需求描述
(一)承接方提供档案影像化工作及管理项目中所涉及的人员、办公耗材、档案用品、电脑、扫描仪等。
(二)承接方根据人事档案十类别进行分类、按顺序排放,录入档案目录,扫描、图片命名、形成电子档案,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档案进行装袋塑封。
(三)承接方提供档案数据处理和存储功能,计算机技术开发、档案管理技术功能。
(四)承接方根据《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指导意见实施整理。
四、采购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服务地点:番禺区人社局平康路48号3号楼。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与“档案管理或档案管理技术”业务有关,并已在档案管理部门作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
(三)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配有较强且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响应的合作项目。
六、采购项目验收要求
(一)承接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对接人。甲方对项目情况实行全方面、全流程监督管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指导、修正、调整及验收。
(二)档案影像化过程中,承接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对档案的浏览利用、保管保护及保密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并派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登记表备查。
(三)承接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必须具有科学的组织架构、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明确的项目进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检验办法。
(四)甲方安排人员对已整理造册的档案进行验收,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档案号命名符合规范等等。
七、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有意向承接服务的单位须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封面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单位简介;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3.相关资质复印件;4.本次服务报价单原件(按页单价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加盖公章);5.主办人及其团队、成员简介;6.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
(二)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于2024年4月26日18:00前当面递交送达我单位,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
(三)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72号一楼,联系人:黎小姐,王小姐,联系电话:********,********。
广州市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黎小姐,王小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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