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2个月内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 4、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5、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自愿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日报》、《民营经济报》; 2.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 五、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自愿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详见汕头建筑信息网时间安排表)。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时,必须由拟派建造师担任项目投标人代表,请各潜在投标人的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