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消毒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消毒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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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况

我单位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消毒药物一批;达到资质及技 术要求的一名合法供应商低价中标,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

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最高控制17.5万元。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兽用消毒剂。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需提供供应商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 证书》复印件、兽药产品的批 文批件。

注: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四、兽用消毒药物采购计划

物资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浓戊二醛(20%)

500ml/瓶 x20 瓶/件

2

过硫酸氢钾

500g 瓶 x20 瓶/件

1

三氯异尿酸氢钠(30%)

500g/瓶 x20 瓶/件

2

聚维铜碘(10%)

500ml/瓶 x20 瓶/件

2

月卞三甲氯铵(10%)

500ml/瓶 x20 瓶/件

1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在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

(二)付款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 日 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三)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 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六、响应文件及递交方式

报名资料: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价、资质相关资料等(盖鲜章)。

响应文件于2024 年 4月26日18时前邮寄(以邮寄出时间为准)至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前锋 区北城中央大街 888号12楼03室)

联系人:刘忆林,电话:182*****008

七、本项目评标方式

我局收到报名报价资料后,组织局纪检、财务、分管业务领导及采购业务股室按照低价中标原则评审,低价中标。

八、中标结果公布

我单位组织评审后即通知中标单位,公告中标结果。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消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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