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3、2024年度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完善和省典、省志词条编纂项目采购公告
肥西县2023、2024年度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完善和省典、省志词条编纂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肥西县2023、2024年度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完善和省典、省志词条编纂项目
2.项目单位:肥西县民政局
3.预算金额:8.0万元
4.最高限价:8.0万元
5.项目内容: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通知(民办函〔2019〕109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评价指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民办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两个年度的国家地名信息库词条按照不低于总词条数5%(即不低于450条)的更新量进行更新。同时,根据《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地名普查办发〔2015〕2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通知》(皖地名普查办发〔2018〕8号)要求,完成涉及我县省典72条、省志20条的编纂。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内容、装订及密封要求
1.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无效。
3.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报价单、分析报价明细表、响应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书、投标响应表、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供应商资质、人员配备、技术服务方案、项目进度保障及质量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方案、业绩承诺函、主要成交标函的承诺等,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资料。
4.按照招标需求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携带,供招标方查验。
5.投标文件须盖章密封,密封口盖骑缝章。
6.投标文件须有目录页及页码,排版工整。
7.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四、评审办法
采购单位组织的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技术服务方案、项目进度保障及质量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方案、人员配备、业绩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一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通过肥西县人民政府公开发布项目中标单位。
五、实施时间
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肥西县2023、2024年度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完善和省典、省志词条编纂的地名词条。
六、资金拨付
经市民政局对更新所有词条全部审核入库和省典、省志词条编纂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所有合同价款。
七、投标、开标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肥西县民政局二楼规划财务科。
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如递交投标文件的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还须出具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3:00。
5.开标地点:肥西县民政局会议室。
6.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7.项目联系人:
束从兵 电话:173*****922
许 宁 电话:0551-********
八、提示
1.投标单位综合评分必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中标单位;
2.投标单位综合评分低于60分本年度不得参与类似项目投标。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评标细则
附件3:投标文件格式
肥西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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