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化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我公司受西盟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西盟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化肥)采购项目组织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ZZLC-2016-C25
2.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钙镁磷肥 | 吨 | 226 |
2 | 尿素 | 吨 | 191.27 |
3 | 复合肥 | 吨 | 10 |
4 | 钾肥 | 吨 | 10 |
2.3 资金预算:¥790175.00元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供货商按采购方要求交货。
2.5交货地点:西盟县境内项目区(所产生的库存费、运费、装卸费应含在报价中)。
3.供货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如为经销商参加,需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钙镁磷肥、尿素、复合肥、钾肥)及生产厂商的复合肥肥料正式登记证;
3.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3.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5 企业经营范围须具有化肥经营销售;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
3.6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验报告。
3.7 具有1项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
3.8要求投标人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与售后服务。
3.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供货商于时间为 2016 年 6 月1日至 2016 年 6月 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合并后的证照)(原件);(2)、如为经销商参加,需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钙镁磷肥、尿素、复合肥、钾肥)及厂家的复合肥肥料正式登记证(复印件);(3)、厂家近期化肥质检报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上述证件复印一份项加盖企业公章的交至代理机构备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佛房河边丽水嘉园2-18号(门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6 年 6月 21 日下午 14 时 30 分至15 时 00 分,地点为西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 下午15 时 00 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盟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钱家桥
联系电话:
183*****209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旃浩铭
联系电话:
18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