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6,250.00
最高限价(元):356,250
采购需求:
1、货物名称:氯虫苯甲酰胺
药品指标:
药剂:氯虫苯甲酰胺单剂或复配剂
剂型:悬浮剂或水分散粒剂。
★有效成分含量:氯虫苯甲酰胺成分≥20%或200克/升。
★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二化螟、三化螟、草地贪叶蛾、稻水象甲、稻纵卷叶螟等水稻害虫;毒性:微毒
★用药量:10ml/亩
施用方式:喷雾
★规格:1L/瓶
数量:285瓶
2.本药品需配合农用飞防助剂使用,专用飞防助剂285千克(助剂要求:适用于飞防的农用激活剂;多元醇成分;具有调水质、分散和沉积作用;增加润湿性和渗透性、抗蒸发促沉积,增加药效得等功效)。由供应商自行配备,报价包含在药品中。
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承诺书,并未发生产品质量投诉。需出具产品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药剂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注:中标单位须无偿回收农药包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 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3,750.00
最高限价(元):213,750
采购需求:
植保无人机防治服务,无人机防治服务2.85万亩。
1.拟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具备作业远程实时监控和喷洒自动计量功能;
2.单机载药量在20升以上;
3.要求离心式喷头无人机和压力式喷头无人机的作业高度分别是距作物叶尖1.5m、2m;喷液量每亩至少2L;
4.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健全、能够预见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
5.无人机服务组织必须配备水车、水箱(100升以上)、水桶、量筒等设备工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 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二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供应商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地 址: 金沙江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经济开发区盛峰城市花园21号楼北4号门市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