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关于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智慧灯杆项目机房设备及系统维保询价采购公告
苏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关于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智慧灯杆项目机房设备及系统维保询价采购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政管理中心之委托,对其采购的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智慧灯杆项目机房设备及系统维保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智慧灯杆项目机房设备及系统维保
采购预算:¥ *****.00元
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依据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计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本项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其他相关国标及行业标准。
(二)项目概况
苏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老城区的城墙和护城河具有数千年的文化积淀,是中国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遗产。经过多年的重建开发,这一区域逐渐成为风景优美的市民休闲健身场所。为了与该区域的优美环境配套,于2017年底对该区域15.5公里范围内的照明系统实施改造,在环城河沿线安装了28套智慧灯杆,实施了以下几方面的性能提升:
1.视频监控
视频联网监控是城市重要区域和场所进行实时监控的基础。管理部门可通过它获得监控对象的高清画面,并将监控画面实时传输到后台控制中心,可以对突发性事件的过程进行实时的监视和记录。视频图像可以作为高效、及时的指挥以及处理案件的依据。同时,结合视频智能分析手段,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基于视频大数据关联分析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等决策支撑服务,形成有效的打、防、控、管为一体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2.一键求助
环城步道灯所有的照明设施都已进行统一编码,每一个道路照明设施分配一个唯一的编码,通过编码可精确识别单个道路照明设施的身份信息和位置信息。根据需要为若干道路照明设施增加求助按钮。情况紧急时,市民直接走到该道路照明设施旁,按下求助按钮与求助中心人员进行视频通话,包含位置信息的求助信息将会直接发送到管理平台,同时该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监控摄像头立刻拍摄现场的实时视频,并传回管理平台,供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实现了路人的报警求助、精准定位、报警点周围环境监视功能,可实现对报警现场第一时间的音视频资料保存的功能。
智慧安防系统中的智能监控、一键求助及公共广播可实现一体化联动管理,管理人员收到报警信号,与报警市民通话的同时,可通过监控查看报警市民附近的实际情况,情况紧急时还可通过广播系统进行广播喊话,起到威慑警告的作用。
3.公共广播
公共广播系统集播放背景音乐,宣传和紧急广播为一体,平时播放一些背景音乐,或者播报公共信息,紧急时可用来播放寻人广播,紧急情况提示等。管理中心可以对网络中的所有终端进行单向(对点、分区或者全区)喊话、双向对讲和监听等。
4.信息发布与查询
多媒体显示屏可根据需要在重点位置设置,可发布政务信息(政府公告、新闻、人流量控制信号等)、注意积水等警示信息、空气质量信息、道路指示信息等,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也可租用给商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发布。含触摸屏功能的多媒体显示屏可以发布政务相关信息,并通过触摸功能查询相关信息。
5.发光指示牌
在路口或者人流量密集的区域,设置道路、公共场所等指示牌,省却了原来架设指示牌的杆体。
环城河智慧灯杆设施一览表(机房设备及系统) | ||||
序号 | 灯杆编号 | 设施搭载情况 | ||
光交换机 | 服务器 | 软件平台 | ||
1 | 世纪花园南147 | △ | ||
2 | 南园桥93 | △ | ||
3 | 齐门北65 | △ | ||
4 | 齐门北39 | △ | ||
5 | 娄门东294 | △ | ||
6 | 娄门东277 | △ | ||
7 | 娄门东253 | △ | ||
8 | 娄门东园202 | △ | ||
9 | 相门东85 | △ | ||
10 | 相门东49 | △ | ||
11 | 相门东103 | △ | ||
12 | 相门东115 | △ | ||
13 | 相门东39 | △ | ||
14 | 桂花公园15 | △ | ||
15 | 桂花公园22 | △ | ||
16 | 齐门北127 | △ | ||
17 | 平四路北233 | △ | ||
18 | 吴门南270 | △ | ||
19 | 吴门南287 | △ | ||
20 | 新市桥西029 | △ | ||
21 | 少年宫西046 | △ | ||
22 | 胥门西104 | △ | ||
23 | 长船湾西214 | △ | ||
24 | 西中市西309 | △ | ||
25 | 北码头西326 | △ | ||
26 | 觅渡桥075 | △ | ||
27 | 南门路南044 | △ | ||
28 | 山塘街293 | △ | ||
29 | 干将路监控中心 | △ | △ | △ |
响应单位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为本项目的实施制定明确清晰的管理制度、流程、质量管控策略等,形成稳定高效的服务管控体系,做到管理规范、流程合理、职责明确、服务高效。
1.组织承诺:
(1)响应单位应委派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针对性地组建本项目维护团队,相关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维护工作经验。
(2)设立专用的服务热线,由专业工程师提供24小时受理服务。
(3)相关维护人员必须遵守采购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单位管理。如采购单位对维护人员在技术水平或服务态度方面不满意的,项目经理须及时更换维护人员。
2.管理承诺
(1)全面负责环古城河沿线28套智慧灯杆项目中机房设备及系统的状态检测、维护、故障分析、调配维修、优化完善等技术工作,保证这些设备的稳定、可靠运行,延长相对使用寿命。
(2)采用“定期巡检”和“主动监控”相结合的维护方式,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监控,力争及早发现问题,将故障隐患安全清除。
(3)提供完善的系统恢复和应急处理预案,尽可能缩短设备故障引起的系统停机时间。
(4)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设备进行科学化管理,统计分析设备维修记录,主动提醒设备出保期限,对采购单位的维护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5)与设备供应厂商保持密切沟通,对硬件的最新型号、版本熟悉掌握,请求厂商服务时做到随时、快速、准确反馈。
(6)做好机房设备及系统维护工作的详细记录,并通过专业技术分析,定期提供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报告。
3.主要服务应包括如下内容:
监控中心的运行维护(包含软件平台、机房网络、UPS电源、视频监控系统、语音对讲软硬件设备);
(四)运行维护实施内容智慧灯杆的运行维护,是指按照采购单位管理和应用的要求,承担智慧灯杆系统监控中心日常运行、机房设备及系统运行维护、相关事件和问题的处理等工作;并按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管理流程,对所发生的设备故障及修复情况、事件及处理过程等信息如实记录,上报故障、事件处理报告,以保障系统管理和运行的实时、连续、稳定。
智慧灯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定期检修、故障维修和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四大部分。
1.定期检修:是指按照管理规范、运维合同要求,定时、定量进行的周期性的维护保养工作。例行养护包括常规保养、常规检查与测试、软件与数据维护,定期或按需更换系统或设施的各种易耗品、易耗部件,以及设施运用环境和各类机房环境维护等等工作内容。
2.故障维修:是指以保持系统正常运行为原则,恢复系统和设施正常运行状态、完善应用功能的维修工作。包括对系统设施的故障进行重点修复、对达不到技术要求或已损设备(部件)经业主审批后进行恢复性维修或更换,更换的设备技术参数不低于原参数,价格不超过原项目建设时的设备综合单价。
3.应急处理:是指由于各种突发因素引发系统或重要设备或附属设施发生故障,造成系统、子系统或局部系统功能无法正常运行,致使全部或局部业务中断,由此而组织实施的设施修复、故障排除等紧急工作;应急抢修包括业务临时恢复、故障因素排除、运行状态复原等工作内容;应急抢修也属于突发设施事件(紧急事件)应急管理范畴。
4.日常管理
为保障智慧灯杆系统运维工作有序、平稳,应加强养护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慧灯杆系统运维工作管理的特征,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设备变更管理:是指为防止由于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系统新增的设备或业务接入,以及对既有机房设备及系统进行硬件设备配置、软件版本升级、完善等维护变更作业对既有系统产生不良影响而展开的管理工作;维护变更管理包括事前方案配合对接、事中对实施过程的监督、配合管理、事后对实施结果检查核对,以及相关技术文档资料、管理密码的梳理、移交等工作内容。
6.技术档案管理:是指通过加强对技术档案(包括机房内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系统集成设计文档、系统操作/维护手册、软件设计手册及演进记录、备份软件和配置数据记录媒介以及业务数据备份纪录媒介等)的管理,使技术档案能够真实反映新增道路照明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以支撑运行、维护以及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技术档案管理包括系统原始移交资料的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变更管理以及维护管理等工作内容。
7.其他服务
(1)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机房、监控中心设备实施必要的优化调整。协助采购单位对设备内容进行维护,包括记录和更新设备维修、维护和变更信息等。
(2)根据采购单位需要,配合进行各类应急演练,协助制定应急预案等。
(3)响应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项目人员,对所维保的机房内设备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现场健康性检查,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提交相关检查报告及整改建议。
(五)故障处理要求故障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不同而分为重大故障、紧急故障和一般故障三个等级级
(1)重大故障:若符合以下判别标准之一,即构成重大故障:
系统发生灾害类事件,导致系统损毁;
系统全系统瘫痪或智能设备大量失联;
机房内设备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并造成特别重大的社会影响。
对于重大故障,应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的12小时内到达现场,同时组织人员、备件或其它可用资源,在故障发生后的24小时之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2)紧急故障:若符合以下判别标准之一,即构成紧急故障:
机房主要设备关停或机房局部停电;
对于紧急故障,应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同时组织人员、备件或其它可用资源,在故障发生后的36小时之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一般故障:若符合以下判别标准之一,即构成一般故障
指除重大故障和紧急故障之外的其他故障。
对于一般故障,应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的3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同时组织人员、备件或其它可用资源,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在维护年度内,由于一般性技术故障引起的业务功能非正常时间,全年累计不得超过72小时;由于重大性技术故障引起的基本业务功能中断时间,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在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后,响应单位应及时组织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同时向采购单位上报故障初步原因、造成的影响程度及临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若引起故障的机房内设备或软件在缺陷责任期内,并因非人为因素造成设备零配件损坏或软件故障,由负责设备缺陷责任期内的责任人免费维修。若设备或软件已过缺陷责任期,由负责维护该设备的响应单位维修。
对于重大故障、紧急故障应急抢修工作结束后的次日17:00前,提交故障分析报告,说明故障详细原因、采取的修复方法、改进建议等,并由抢修负责人签字,经采购单位确认签字后,一式两份存档。
(六)故障处理服务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提供故障处理服务,确保本项目涉及到的机房内设备和系统能够稳定可靠运行。
(1)本项目范围内的机房内设备或系统出现故障后,应按照故障等级及对该等级故障处理要求,及时提供满足系统运行要求的备件、备机,对相关的故障模块或设备予以更换。为确保该模块能够在现有设备上稳定工作,所提供的更换备件须为原品牌和型号。
(2)在维保服务中需要对故障设备和模块进行离线维修时,应先提供备机或备件,对故障设备或模块进行临时更换,以保证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替换下的故障部件进行维修后需经测试确认其稳定、可靠,并经采购单位认可后方可部署回原设备。
(3)对于已经停产的机房内设备发生故障无备件且无法修复的,应使用性能不低于原设备的备机替换,确保系统能够稳定运行,并能支持采购单位所有应用维持在原有的水平。替换用的备机设备需与现有环境设备实现顺利衔接,且永久归采购单位使用。
(4)智慧灯杆系统中的主要机房内设备故障维修或更换采用零星签证的方式。设备在运行期间出现故障,响应单位以返厂维修为主,维修时出具设备故障分析报告,维修费用,形成设备维修签证单由业主方确认后再进行维修;当出现无法维修需要更换新设备时,响应单位出具维修报告,说明无法维修原因,明确需要更换的设备品牌型号,设备报价不得超出原项目建设时的综合单价,形成设备维修签证单由业主方确认后再进行维修更换。(以上所述主要设备清单见采购需求附表1)
(七)设备定期巡检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维护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定期检修 |
1 | 智慧灯杆综合管理系统 | 检查数据库运行是否正常 | 1 | 套 | 不少于1次/月 |
检测各项软件功能是否正常 | |||||
检查操作设备是否正常 | |||||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是否正常 | |||||
软件维护/修改参数 | 根据响应时间 | ||||
2 | UPS主机 | 外观保养:清洁、无损伤 | 1 | 台 | 不少于1次/月 |
风扇工作情况检查:正常 | |||||
温、湿度检查:0-40℃、20-80%,无凝露 | |||||
源检查: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 | |||||
电源电压:输入、输出电压正常,响应时间符合设计要求 | |||||
电接地电阻检查 | 不少于1次/年 | ||||
3 | 电池(16节)及其机柜 | 电池组外观检查:无污染或损伤 | 1 | 组 | 不少于1次/月 |
温、湿度测量:15~25℃,0%~95%, 不凝结 | |||||
UPS放电操作 | |||||
检查各项电流、电压读数 | 不少于1次/年 | ||||
4 | 视频存储设备 | 视频预览是否正常 | 1 | 台 | 不少于1次/月 |
视频存储是否正常 | |||||
视频回放是否正常 |
三、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服务地点:苏州市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
(3)响应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4)服务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
(5)项目实施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清单及其资质、资历证明材料;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标准、项目管理及服务保障措施;
(6)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7)其他优惠措施;
(8)资格符合承诺书(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并须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4年4月25日9:3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会议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智慧灯杆机房内设备及系统维护期内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所有的日常检查维护、定期维护和故障排除等工作的费用,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智慧灯杆维护费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且总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成交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智慧灯杆维护费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响应单位未填价格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响应总报价中。不论响应单位是否列出相关费用明细,招标人均可以认为响应单位人已在总价中包含了全部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成交服务费:中标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叁仟元的按3000元计算,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前付清。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步骤:
(1)智慧灯杆机房设备及系统维护费(含在询价总报价内)支付办法:
合同签订生效,服务期每满半年(6个月)甲方支付一次费用,甲方对乙方的月度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的依据。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等甲方要求提供的付款凭证资料。
(2)零星签证费用(不含在询价总报价内,具体按实结算,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发生的零星签证费用,附维修确认单并入当次运维费中一并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等甲方要求提供的付款凭证资料。
七、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合同生效:
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
联系人:庄天扬 施紫秋 联系电话:051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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