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厂房自编号:厂房A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厂房自编号:厂房A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A)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G08-HS(06-2)地块
1.2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厂房A地下室建筑面积*****.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56平方米。
2.3项目计划实施期:详见招标文件。
1.3 项目计划建设期:总工期:9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且批复、相关行政部门施工报建及验收等)。
1.4 招标范围:
本次亮化工程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且批复、相关行政部门施工报建及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且同时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允许设计和施工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2.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广州市完成过工程验收合格且送电的三个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各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时间限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1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24年4月19日10:00至2024年4月30日17:00。
3.2 经资质审核合格后,通知领取标书时間:“以甲方电話通知的时間为准,领取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造价室。
3.3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按招标文件上截止时间为准,标书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造价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4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详参(附件一)。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详版发布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www.gdmeihua.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预审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造价室。
预审资料递交送达人:周旭升
预审资料电子版本资料接收邮箱:*********@qq.com;(统一接收资料) 纸质版需送达,不接受纯电子版报名。
预审资料纸质档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邮 编:******
固话:020-********-8312
联系人:周旭升134*****736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 安监部188*****866
2024年4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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