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南2016年井口除砂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苏里格南2016年井口除砂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Q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避免气井生产过程中出砂对生产下游造成影响,需要对投产初期部分气井采取井口排砂试采作业,同时结合节流器打捞后生产及排水采气,需有针对性选择部分进行井口除砂作业,确保井口设备管线及站内分离器、排污系统运正常。
对新投产初期气井产量超过5万方,井下无防砂网采取井口排砂试采作业,总计9个井丛(预计25口);新投产下放速度管柱井中的29口气井中,选择气井配产相对较高的15口井进行作业(15口);结合速度管柱施工节流器打捞后采气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35口气井进行井口除砂作业(35口)。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第一标段:计划对新投产井丛中产量超过5万方或井下无防砂网的15口气井进行除砂作业,新投产下放速度管柱井中的10口配产相对较高气井进行除砂作业,对节流器打捞后的25口气井进行除砂作业,井口除砂服务天数总计500天,同井丛中搬迁及管线连接计划井次30次,不同井丛间搬迁及管线连接计划井次20次。需配备4套机组及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器材。第二标段:计划对新投产井丛中产量超过5万方或井下无防砂网的10口气井进行除砂作业,新投产下放速度管柱井中的5口配产相对较高气井进行除砂作业,对节流器打捞后的10口气井进行除砂作业,井口除砂服务天数总计250天,同井丛中搬迁及管线连接计划井次10次,不同井丛间搬迁及管线连接计划井次15次。需配备2套机组及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器材。2.4 施工地点: 苏南生产区块(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境内)。 2.5 服务期限: 2016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试油、气相关的技术服务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3.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石油技术服务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自有关键设备(除砂器)需提供购置发票,否则否决投标;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提供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6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气田试采、井口除砂等项目服务业绩,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人员、设备及资金;3.7投标人2015年发生以下事故的不允许投标: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3.8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告知函”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6-02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6-08 17:00:00.0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按标段售卖,售后概不退换。4.3本次招标文件购买不接受邮购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6-24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现场指示牌)。5.3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投标保证金按标段提交,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 第一标段: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支票(支票仅限于西安地区投标人使用)。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第 标段 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6-24 09:00:00.0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现场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张子元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gxzbxm2@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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