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实物仿真实验平台采购需求公示
半实物仿真实验平台采购需求公示
半实物仿真实验平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名称:半实物仿真实验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数量 |
1 | 半实物仿真实验 平台 | XX操作台、XX处理机、XX供电电源、XX半实物仿真设备等 | 1套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32.1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资格证书
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4.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供应商名称
北京电子工程总体研究所
五、单一来源理由
半实物仿真实验平台包含XX操作台、XX处理机、XX供电电源、XX半实物仿真设备等,均涉及设备研制单位核心技术,第三方不能获取。北京电子工程总体研究所是XX系统的总体设计与生产的唯一供货商。半实物仿真实验平台采购项目只有北京电子工程总体研究所具有唯一的设计与研制生产能力。
六、公示时限: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且能够提供上述产品和服务,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我部反馈。
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近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函(反馈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老师
电 话: 0411-********
手 机: 185*****373
监 督 人:付助理
电 话:0411-********
地 址:大连市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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