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警示教育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警示教育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的委托,对“警示教育宣传项目”(比选编号:ZTXY-2024-F*****)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人名称: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比选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5 号博大大厦

比选人联系人:牛晴晴

比选人联系电话:010-********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联系人: 孙兴旺、成志凯、周姗、鲁智慧

电话: 010-********

传真: 010-********

三、比选内容:

(一)比选内容:为采购人提供警示教育片制作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比选人需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

四、合格参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之外,须具备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参选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选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四)参选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参选资格均将被取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法律、行政法规、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请自行携带存放介质U盘或提供有效的邮箱账号;

(二)获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09:00—09 :30(北京时间)。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九、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15室第一会议室。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警示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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