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机井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整治机井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玉皇庙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机井工程已由汴国土发【2015】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通许县玉皇庙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许县玉皇庙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机井工程
2、建设地点:通许县玉皇庙镇、练城乡和四所楼镇等3个乡境内
3、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597万元
4、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6]009号-3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09号-3
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图纸及工程数量单所含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全监理
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标段
三.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机井工程(通许县张百虎村、前柳行村、后柳行村、马头村、高庄2村)
第二标段:机井工程(通许县耿付庄村、羊耳岗村、王庄3村、长河洼村、冢上村、箍桶刘村)
第三标段:机井工程(通许县玉皇庙村、洼张2村、后安岭村、韩朱岗村、西陈集村)
第四标段:机井工程(通许县东陈集村、曹李王村、娄砦村、东朱庄村、黑王村、宋庄村、张道营村)
第五标段:机井工程(通许县陈子候村、夏砦村、李观化村、欧阳岗村、杨庄3村)
第六标段:机井工程(通许县后罗村、岭西村、前罗村、任寨村、仲舒岗村)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全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凿井二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监理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
4、企业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限入河南省土地整治市场时效内的投标企业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条件: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凿井资质除外)、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及本公告第“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资格中所要求的其它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日至 2016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3: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监理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 9: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标段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标段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许县玉皇庙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463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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