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务会办公室关于昆明市人大大数据平台运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昆明市人大常务会办公室关于昆明市人大大数据平台运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按照国家新时期信息化发展战略、云南省“十四五”信息化发展相关要求,以及《昆明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昆智领办〔2022〕3号)、《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2022—2026年)》等工作要求,为加快“智慧人大”建设,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数字化转型,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代表、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立法的能效,推动人大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人大大数据平台运维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人大大数据平台运维项目(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B1001)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设备保障服务;统一用户及应用中心技术维护;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市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技术维护;网上代表工作站技术维护等。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此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期限可以为三年,每年签订合同;期间若因第三方服务质量、服务成果未能达成要求,我单位可提前终止协议。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每年30万元(含)以内。
(二)资金来源: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昆明市人大大数据平台运维项目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执有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信息化企业相关证书等资质。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项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标签: 人大大数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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