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合作局招商项目谈判及后续项目管理工作法务咨询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合作局招商项目谈判及后续项目管理工作法务咨询项目比选公告
为提供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合作局招商项目谈判及后续项目管理工作法务咨询项目,采用三方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比选单位:营商合作局
比选项目名称:招商项目谈判及后续项目管理工作法务咨询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
项目需求: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对政策条款、以营商合作局名义签署的协议及工作开展中涉及的其他协议及商务洽谈等内容给予法律咨询。接受营商合作局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涉及营商合作局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采购活动。
三、报名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3.报价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4.工作方案(加盖公章)。
纸质版文件装订后递交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909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909室
标签: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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