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1504000001001869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93.9431 万元,招标人为喀喇沁旗马鞍山河道治理项目建设管理
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堤防 2528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 1247m,右岸新建堤防 1281m;新建穿堤
涵洞 4 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
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
质;3.3 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投标人须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5 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
业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无在建承诺书(承诺
书.doc)。拟派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
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以上承诺书需将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电子投标
文件“其他内容”中。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
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7 近 3 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
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150400000100186900100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防御
【2024】9 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喀喇沁旗马鞍山河道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 建设内容:新建堤防 2528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 1247m,右岸新建堤防 1281m;新建穿
堤涵洞 4 座。
2.3 建设地点:赤峰市喀喇沁旗
2.4 招标限额:1193.94 万元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12 月 31 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
记备案;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须具备省、
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任职,投标人
须附统一格式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doc)。拟派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
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以上承诺书
需将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
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
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
进入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 近 3 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的“赤
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具体办理
流程详见 4.5)。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
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
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
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
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
五、资格审查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
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
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的电
子版投标文件上传,逾期将无法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
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
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d1bcb68b-fcf5-4a53-bed3-
4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喀喇沁旗水利局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大街 50 号
联 系 人:武文婷
联系电话:1504865727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喇沁旗马鞍山河道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毛晓明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大街 50 号
联系电话:13848668914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喀喇沁旗锦南大街 155 号(原国税局办税大厅)
联系人:刘义
电 话:0476-3752770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市永泓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英金路南段东侧松山区二轻局 1 幢 01041
联系人:李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喇沁旗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喇沁旗马鞍山河道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大街 50 号
联 系 人:毛晓明
电 话:138486689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市永泓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英金路南段东侧松山区二轻局 1 幢 01041
联 系 人: 李伟
电 话: 13354856777
电子邮件: 973537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