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移动网LTE基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移动网LTE基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湖北公司2016年移动网LTE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
(第二次)招标项目 (HBXT2016-11031-1)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湖北公司2016年移动网LTE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委托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完成2016年湖北电信3685个4G基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提供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等服务。
序号 | 区域 | 合计(站) |
1 | 武汉 | 1232 |
2 | 黄冈 | 217 |
3 | 襄阳 | 304 |
4 | 荆州 | 155 |
5 | 宜昌 | 155 |
6 | 孝感 | 220 |
7 | 十堰 | 117 |
8 | 黄石 | 67 |
9 | 鄂州 | 46 |
10 | 荆门 | 33 |
11 | 咸宁 | 395 |
12 | 恩施 | 398 |
13 | 随州 | 154 |
14 | 仙桃 | 63 |
15 | 天门 | 60 |
16 | 潜江 | 62 |
17 | 林区 | 7 |
合计 | 3685 |
最终基站数量以招标方最终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取综合评分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其中前2名为中标人。中标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第一名约60%;第二名约40%。
份额及实施区域 | ||
份额 | 份额一(60%) | 份额二(40%) |
区域 | 武汉、黄冈、襄阳、荆州、宜昌、随州 | 孝感、十堰、黄石、鄂州、荆门、咸宁、恩施、仙桃、天门、潜江、林区 |
二、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基本要求:
⑴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⑵ 具有投标产品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4 注册资金: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等级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1.5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报告书)及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包括通讯行业环评。中标人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完成备案手续。(如在15日内未完成备案手续,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磁辐射测量相关的计量认证资质;
(3)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测试仪器仪表,派遣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具备上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如满足,请环境评价咨询服务单位详细列出本项目的队伍、人员、车辆、仪器仪表型号数量。)
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证明文件。
2.1.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二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国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且合同总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2.1.7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近二年(2014年、2015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证明(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1.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则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证件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六楼(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星期二)9时00分】,递交到【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如贵单位无意向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投标邀请书2天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编:【430010】
文件购买联系人:【徐桂珍】
电话:【189*****500 】传真:【***-********】
项目咨询人:【刘丽萍】
电话:【189*****397 】传真:【***-********】
电子邮件:【189*****397@189.cn】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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