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平中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维修耗材采购公告
2024年南平中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维修耗材采购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由我院自行采购。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需采购院机关办公设备维修耗材,现邀请各从业单位前来报价,以便择优比选确定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维修耗材采购项目
2.服务时间:2024年5月1日至搬迁前
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二、服务要求
1.本次报价分成7部分:
1:惠普打印机耗材询价表;
2:兄弟打印机耗材询价表;
3:理光打印机耗材询价表;
4:其他打印机耗材询价表;
5:彩色打印机、复印机耗材询价表;
6:打印机耗材总报价表;
7:常用配件报价表。
2.打印机维护按部分6的总报价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中选供应商。
3.部分7所列常用配件按每个配件报价以报价最低者分别确定中选供应商。
4.确定三家供应商作为优先询价对象:依照部分7中中选频次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三家供应商作为优先询价对象。
5.部分7目录以外的办公设备配件(含打印机配件)采购、维修、更换等,按以下办法进行:
(1)单次采购、维修、更换配件费用在300元(含300元)以内的,由打印机中选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供货,且应承诺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2)单次采购、维修、更换配件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向优先询价对象进行询价;若不足三家的,增补至三家进行询价。报价最低的询价对象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多家询价对象报价相同的,按选定询价对象时确定的优先顺位确定中选供应商。
6.中选供应商应按本次报价为准提供商品,按我院实际采购的配件耗材数量进行结算。
7.中选供应商所提供的配件、耗材,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8.中选供应商应保证供应商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中选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9.中选供应商提供伪劣假冒商品或非全新合格正品的,中选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为全新合格正品,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办公设备配件更换或维修后,要求能正常运行。打印设备要求打印效果正常清晰、无黑边、无粉末残留。
11.维修响应要求:
(1)耗材更换: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要求4小时内完成,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内提出更换耗材可以延迟到次日10点前,非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2)设备维修:要求在5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但总维修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12.上门的维护人员要求固定一到两人,服务态度热情、诚恳、礼貌、周到。
13.中选供应商及上门维护人员应与我院签订保密协议并承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14.服务期限内维护人员被投诉的,我院将提出警告,同一维护人员累计被警告三次的,中选供应商必须另行更换维护人员。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每月清算一次性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报价文件应部分含以下内容:
1.南平中院办公设备报价文件(附件1)
2.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⑴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服务承诺函(附件2)
★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相关事宜
1.截止时间:纸质报价文件请于4月26日上午10时前密封送至(不接收邮寄送达)南平中院行装处,密封口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参与报价。(请同时携带报价文件电子版,以便核查。)
2.评选办法:我院将组成评选小组于4月26日上午10时10分进行评选。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检查后当场开封,比选确定中选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fy.fjnpzy.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9-*******,189*****716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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