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2包

主副食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2包

主副食品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主副食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大兴区鸿坤云时代B2座18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HCBA-W1001

项目名称:主副食品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30万元

采购需求:为本部提供主副食品供应。

第一包:蔬菜、水果、蛋类、调料干杂、奶制品、粮油类;预算金额约194万元/年;

第二包:海鲜水产、禽肉、冻货、畜肉;预算金额约136万元/年;

说明: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近年采购金额的平均测算值,仅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参考,不代表实际采购发生经费数额,最终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包投标的经销商还需提供协议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包投标的生产商还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检疫制度方案等相应证明材料)、配套的设备器材(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供应商在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6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

3.7投标人必须按照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选择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鸿坤云时代B2座1807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鸿坤云时代B2座1801第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8日(09: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鸿坤云时代B2座1807

(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作为预审材料,先组织资料预审、实地考察,预审合格后,向预审合格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4)实地考察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为准。

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提供协议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注:第二包提供)

7.提供协议单位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注:第二包提供)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在本公司的近半年(近半年指: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资料;

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健康证、工资发放证明、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10.配送车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自有车辆的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照片;租赁车辆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11.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检疫制度方案等相应证明材料);

12.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4.投标人提供北京固定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配货间和冷冻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经营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产权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5. 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

生产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有效期内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注:第二包提供)

7.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注:第二包提供)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被授权人须提供在本公司的近半年(近半年指: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资料;

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健康证、工资发放证明、近半年(近半年指: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10.配送车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自有车辆的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照片等资料;租赁车辆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11.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检疫制度方案等相应证明材料);

12.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4.投标人提供北京固定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配货间和冷冻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经营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产权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5. 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在本公司近半年(近半年指:近半年指: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资料;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云时代B2座1807

联系方式:陈凤 赵晓明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凤 赵晓明

电 话:010-********

,北京市,大兴区

标签: 招标项目 主副食品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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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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