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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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ZW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313489.53 元,招标人为内黄县高堤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承诺书。
2.3.3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5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扫描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6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
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3.1 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黄县金岸丽园北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黄县金岸丽园北区)
七、其他
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编号:HZW2024-004
1.2 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预算金额:313489.53 元。
1.5 采购需求: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农田水利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1.6 建设地点:内黄县高堤乡南寨村
1.7 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
1.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承诺书。
2.3.3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5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扫描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6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
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
3.2 地点: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内黄县硝河大道 595 号)
3.3 方式: 现场获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4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黄县金岸丽园北区)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黄县金岸丽园北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
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
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构提供的
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内黄县高堤乡人民政府
地 址:内黄县高堤乡    
联系人:罗院伟
联系方式:17629515566
招标代理: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71 号恒通国际广场 9 层 911 号
联 系 人:任曙阳
电 话:1856771753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黄县高堤乡人民政府
地 址:内黄县高堤乡南街
联 系 人:罗院伟
电 话:17629515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71 号恒通国际 9 层 911 室
联 系 人: 任曙阳
电 话: 1856771753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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