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分公司“大巡护”克拉玛依作业区空天地一体化巡护试验段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分公司“大巡护”克拉玛依作业区空天地一体化巡护试验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分公司“大巡护”克拉玛依作业区空天地一体化巡护试验段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XG33FW-0003
招标人: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相关条款要求,“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根据《Q-GGW *****.2-2022-油气储运资产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线路》、《管理管道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管理区段长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管理专业无人机巡护流程说明文件》等管道保护管理规定、优化意见、流程文件等要求,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所辖输气管道及伴行光缆开展日常巡护并及时制止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对管道线路第三方施工进行巡查,向管道周边民众进行管道保护宣传,定期开展管道阴极保护电位测量等工作。 分公司以克拉玛依作业区所辖管道为试点。以703为中心,向克拉玛依方向、奎屯方向和玛纳斯方向进行防护措施部署,并与分公司现有视频监控平台进行融合,通过多种智能监测技术与人工巡检相结合的手段优化开展克拉玛依辖区内克乌线、克乌复线、独-703线及克-703线的管道“大巡护”。其中技防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危险因素识别)、无人机巡护(飞行巡护间隔时间不大于2小时)等技术。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对管道安全运行实施全时段监护。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对人员、机械的防区入侵;人员、机械的防区驻留;气体泄漏;光纤震动预警;无人机采集的人员、机械的防区入侵和驻留8种潜在可能造成管道安全的情况进行预警,根据预警信息情况在5分钟内安排人员出警,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确认,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实施相应处置措施。
标段编号:2024-XG33FW-0003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对克拉玛依作业区所辖管道的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以及人巡的防护措施提出整体提升需求,对管线途经路由进行视频监控“补盲”建设,并配合无人机、人员动态快速响应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克拉玛依作业区“大巡护”一体化管理的最终目标。 (一)视频监控方面需求 需对克乌线0-161km、克乌复线0-162.9km、克-703线0-98km(已注氮封存),三条管线进行全段全覆盖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须配置具备热成像功能的双光谱摄像机,能够实现白天及夜间24小时不间断的视频监控任务,摄像机具备边缘计算能力,可以实现“黑屏”管理,对报警信息进行推送。监控杆/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但杆的监控设备挂载高度不得低于12米,塔的监控设备挂载高度不得低于25米,所有新建监控点位须保障数据传输和电源的稳定性,信号不稳定管段(①克乌线(克乌复线并行段)Kp29—Kp33玛依格勒自然保护区信号不稳定,长期2G信号。②克乌线(克乌复线并行段)Kp60—Kp63团结新村区域信号不稳定。③克乌线(克乌复线并行段)Kp72—Kp74沙湾四道河子镇沙北区信号不稳定。④克乌线(克乌复线并行段)Kp114—Kp117四道河子镇沙包村农田地段信号不稳定。⑤克乌线(克乌复线并行段)Kp135—Kp138 柳毛湾镇汇民渠村农田地段信号不稳定,长期2G信号)须采用有线传输的方式进行接入。对于监控区域应该做到随时随地可远程实时查看,对监控目标、行为方式能够提供依据进行实时预警。预警信息可提供精确的位置、图像、视频等数据,便于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工作部署,最终可根据预警信息自动生成统计表单,相关数据信息均须集中反馈至分公司视频监控平台。 (二)无人机需求 须对独-703线(kp30)-703站(kp80km)进行无人机巡护工作,保证守住“巡护频次间隔不大于2小时”原则,搭载的摄像机具备红外热成像夜视功能,需要具备边缘计算能力,可以实现“黑屏”管理,对报警信息进行推送,也可以实现巡护画面实时回传,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无人机采用纯电动,无人机巡检过程可对现场施工机械及车辆进行预警,支持远程喊话,并且可通过系统查看无人机历史视频。可将无人机巡检的飞行数据及告警数据,生成相应的数据统计图表,相关数据信息均须集中反馈至分公司视频监控平台,所提供的无人机须配备配套的自动无人机巢。 (三)平台算法需求 视频、无人机设备均需提供开源接口,接口可以按照集团、公司、分公司要求接入相关信息系统,并确保所有硬件设备可以被集团、公司、分公司平台进行远程控制。另外,在未接入集团、公司、分公司集中管理平台的情况下,需要配置一套智能预警监控平台,平台满足公司、分公司其他所需技防措施接入能力。平台具备光纤预警、视频、无人机联动远控功能,并可以通过AI算法,智能识别人员与多种车辆(包括卡车、铲车、挖掘机等)。算法须支持对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仪拍摄的图片或视频进行解析,对管道安全区域内出现的人员、卡车、铲车、挖掘机等目标进行识别。当检测到上述目标时,能够根据设置的驻留和瞬时规则,发出预警。平台同时具有APP客户端,可在手机APP客户端对视频监控实时影像进行浏览,可实现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共同推送报警。 (四)人防措施需求 从前端雏形阶段杜绝第三方施工损伤、打孔盗油事件的发生,对高后果区随意施工、野蛮施工现象及时遏制,有力保障管道安全运行,所有派警出警信息回执均须集中反馈至分公司视频监控平台,做到历史数据可查。人员须根据预警信息情况在5分钟内安排人员出警,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确认,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实施相应处置措施。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4.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线性工程巡护:包括巡护、管道线路视频监控建设或无人机巡护)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处于失信的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2022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配备项目人员未被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和所属单位的黑名单及限制交易名单。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180*****644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星可、马治祥、朱世豪、施文辉
联系电话:133*****743
电子邮箱:zjgjzb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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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空天地 一体化 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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