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语言文字业务档案资料数字化项目第一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民族语言文字业务档案资料数字化项目第一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此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档案资料整理与数字化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民族语言文字业务档案资料数字化项目(第一期)
项目编号:NMW-MZYW******
2.内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民族语言文字业务档案资料数字化项目(第一期)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00,000.00 |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具备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丰富的蒙古语言文字资料相关服务项目经验;
5.要求必须整包竞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可在2024年4月22日至26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2:30-5:30 时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处(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411室)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竞标人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竞标人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标准 A4 纸):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三年内蒙古语言文字资料相关服务项目经验有关证明材料。
四、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4时;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处;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五楼中心组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4楼411室
联 系 人:其布热
电 话:0471-******* 130*****524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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