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头村村组3个新修水圳工程及石岩组水圳堡坎砌筑工程招标公告
河头村村组3个新修水圳工程及石岩组水圳堡坎砌筑工程招标公告
1、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河头村民委员会的章贡区沙河镇河头村村组3个新修水圳工程及石岩组水圳堡坎砌筑工程已由 上级 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2)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总投资约12.89(万元) (4)资金来源及性质上级拨款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工期为30日历天;
(7)工程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河头村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截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原件);⑥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⑦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并退还其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款的规定,并有意参加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章贡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400元,均售后不退 。
6、其它:
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河头村民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谭启斌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152*****103联系人:谭启斌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重红
办公地址:赣州市国际时代广场12号楼807室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180*****686 传真:0797 *******联系人:谢蕾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受理投诉电话:****-*******
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河头村民委员会
2016年6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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