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及电气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监控及电气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监控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嘉禾调塘电站的监控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HIPU(CZ2016)CG03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湘智采字[2016]第0326号),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监控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ZHIPU(CZ2016)CG03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万元)
1 监控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项 71.6143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电气设备的生产能力;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3)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6个月(2015年10月-2016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的原件);
2、其他要求:
(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3)因该顶目为老机组的自动化改造,所以要求竞标厂家必须到现场踏勘并经电站盖章确认方可参与竞标。
(4)要求提供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励磁变压器、发电机保护功能、调速器、励磁系统、微机保护系统、电线电缆等。)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要求投标人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8、供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电站盖章确认证明(原件);
10、注: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说明的1、6项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法: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①《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社保证明材料⑤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⑦电站盖章确认证明⑧供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天一华府B栋三单元1507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2、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五、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嘉禾调塘电站
联 系 人: 肖海军
电 话: 134*****285
地 址: 嘉禾县普满乡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天一华府B栋三单元1507室

2016年6月1 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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