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场文艺演出机构遴选公告
残疾人专场文艺演出机构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残疾人专场文艺演出机构遴选
二、采购单位: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项目介绍
漳州残疾人联合会将在第34次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助残日专场文艺演出,观众主要是残疾人及其亲属、残疾人工作者、助残志愿者等,约450名。采购单位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认本次演出机构。承接本项目的机构需为本次专场演出提供符合条件的室内场地和不少于60分钟的文艺演出,并负责演出期间相关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项目内容
演出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等四类演出形式,节目参演演员主要为残疾人,也可残健融合演出。演出内容若有侵权行为,由承接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
六、有关要求
演出的节目要全面、生动反映党领导下的残疾人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用艺术展现新时代残疾人生活,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节目类别包含但不限于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等。
七、承接机构的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务资格的机构。
八、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机构请于2024年4月12日17时前提交密封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报送至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70号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康复楼5楼(漳州市残联宣文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仁荫,0596-*******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参加报名的机构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报名材料包括:
1.机构资质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报价方案(格式自拟);
3.演出团队介绍和演出方案;
4.往年演出情况(图文说明);
5.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九、中选办法
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机构所提交的演出方案和报价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演出机构。若报名的机构且符合条件的只有一家,市残联将直接确定符合条件的这家机构为本项目的演出机构,并进行公示。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可拨打以上漳州市残联电话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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