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耕地种植管护服务-双第华侨农场比选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耕地种植管护服务-双第华侨农场比选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耕地种植管护服务-双第华侨农场(项目名称)由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比选人,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海区耕地种植管护服务-双第华侨农场
2.项目地点:漳州市龙海区双第华侨农场,具体以实际移交为准。
二、比选内容:
1.服务内容:负责项目区范围内水田种植管护及基础设施设备等管护工作,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达到相关部门新增耕地(水田)核定入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种子、化肥、农药、人工机械等生产物资,以及种植全过程管护、灌排工程及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配套建筑物和标识设施等的管护(以移交清单的管护内容为准)。
2.服务面积:种植管护及基础设施管护面积约 500 亩,具体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三、服务期限:
五年。管护开始时间以比选人进场通知时间起计算。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或政策调整等因素,需要延长管护时间的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四、服务要求:
(一)种植要求。种植优质农作物品种,农作物种植必须长势良好,农作物无病害,保证每块田地农作物达到比选人要求,满足《福建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规[2023]1号)相关要求。
1.水田种植要求
1.1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生作物(水稻等)
1.2育秧种植时间:按季节播种。
1.3品种选择:选择栽培效果好、健康、无病虫害、适应性强的品种,以保证产量和品质。
1.4肥水管理:打田时使用底肥同时施入,保证土壤肥力,后期结合技术规程与田间实际情况进行追肥作业,用肥需提前向比选人备案。
1.5田间除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田间除草,视田间情况用药,采收前45天禁止使用除草剂,用药提前向比选人备案,禁止使用水稻种植禁用药剂;用药浓度在合理范围内,不能出现严重药害。
1.6病虫害防治:农作物应及时控制病虫害,在农作物成熟后应及时收割。
(二)管护要求
1.耕地利用管护
1.1不出现弃耕、抛荒等浪费土地资源现象,防治管护范围内耕地出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等问题发生,确保土壤肥沃程度稳中有升。
1.2新增水田必须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生作物(水稻等),其他时间应种植紫云英等绿肥,提高土壤肥力,也可以轮作马铃薯、蔬菜等农作物。
1.3.所有耕地严禁种植乔木、灌木、果蔬、茶树等树木,严禁挖塘养鱼等活动。
1.4参选人应当无条件配合比选人,对可能涉及的管护地块举行农科试验(试验田)等活动均需无条件配合。
2.基础设施管护
基础设备管护主要包括灌排工程及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配套建筑物和标识设施等的管护(以移交清单的管护内容为准),管护内容及标准为:
2.1灌排工程、输配电工程:
(1)田间渠系工程、排水工程、输配水管道工程不堵塞,不损毁。
(2)沟渠无遮挡、无杂草,流水通畅。
(3)沟渠堤无损坏、无塌陷滑坡、无侵占,护坡草皮平整。
(4)沟底无淤泥、无杂物。
(5)小型塘坝、水井、井房、泵站、田间蓄水池等小型水源工程正常使用,灌溉能力得到保障。
2.2田间道路:
(1)田间道路、机耕路完好,路面平整、路基完好,路面无坑凹、路面平坦。
(2)无人畜损毁、无侵占。
(3)路边无堆杂物,无垃圾,通行顺畅。
2.3田埂:
田埂无断裂、无位移、保障田块能正常蓄水。
参选人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维修。
五、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六、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最高限价:
最高限定单价为1850.00元/亩/年(税率为6%)大写壹仟捌佰伍拾元整,总价为¥*******.00元(税率为6%)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 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税率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参选人承担,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参选人应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参选人拒绝重新开具的,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差额(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差额,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高于参选报价税率,含税总价保持不变,不含税部分金额相应调低)。
九、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农业综合开发或农作物种植或农产品的种植或谷物种植等相关经营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实际控制权为同一公司或者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5)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报价和服务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8)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9)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报告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三十天)内。
(10)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条要求采用现场查询的方式进行审查。
(11)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条要求采用现场查询的方式进行审查。
十、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00 );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3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漳州市龙海区耕地种植管护服务-双第华侨农场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
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3.退还:
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A5二楼漳州城投设计咨询集团204经济咨询院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需持授权委托书等方可取)
2.领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2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柯工,联系方式:138*****520。
十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A5二楼漳州城投设计咨询集团203会议室
十三、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可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项目部联系人连伟炜,联系方式:189*****339),至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比选人项目部工地现场踏勘及参与技术交底的参选人,视为已踏勘并默认认可施工现场所有情况。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ctstsw@163.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并电话告知。提交要求答疑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4个日历天。
比选人: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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