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中山市南头镇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南头镇档案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头镇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a 采购项目编号:0692-169CZS750249。
b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镇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
c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d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服务内容:通过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山市南头镇档案馆提供社保档案的整理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2. 实施地点:中山市南头镇档案馆。
3. 服务期:本次数字化加工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4. 本次采购的服务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内容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e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公告时间之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已在招标代理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f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6月1日至 2016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1日9:00-9:30 。
3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9:30。
4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9:30开始。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使用银行卡现场刷卡支付),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八、投标保证金为4,000.00元,保证金须在2016年6月17日24:00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投标人与保证金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要注明项目的名称。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收 款 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九、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向以下机构查询:
采购人:中山市南头镇档案馆
电 话: ********
联 系 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
前台咨询电话:****-********
传 真:****-********
邮 编:528403
E - mail:*******@163.com">*******@163.com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标签: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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