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2-35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南部海域,项目安装58台单机容量为5.2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301.6MW。该海域是当地渔民捕捞生产的传统作业渔场。项目施工造成的渔业资源的损害,为了坚定不移的践行生态保护的初衷,优化和统筹落实流域项目建设影响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做到规划科学合理、方案切实有效,既便于后续工作中实施具体补救措施,又能提高补救措施的有效性,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评审意见》要求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半岛南4号风场海域。

2.5 服 务 期: 4年。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按照《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评审意见》要求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并进行生态补偿效果评估形成《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等系列工作,满足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的验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海区海洋生态与渔业资源得到良好修复。放流过程需要中标方协调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验收,并确保一次性通过政府组织的验收。每次放流结束后,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并编制报告,经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发包人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需要中标人协调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政府部门进行监督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增殖放流类或海洋渔业增殖放流效果评价类或者海洋渔业伏季休渔效果评价类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合同发票扫描件等关键内容)。

3.2.2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半岛南4号海域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价项目"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6*****160

电子邮件:hnytxny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23

电子邮件:l_w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山东

标签: 增殖放流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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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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