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大门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大门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公开)

招标编号:ZH201605

招标人:安徽机械工业学校(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6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第五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委托,对“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委托大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ZH201605
发布日期:2016年6月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委托大门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4、招标人: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5、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招标方式:公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2、工程预算价:约45万元
3、工期:45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等全部内容(本次招标不含电动伸缩门 );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外地施工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淮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能提供在该单位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投标人业绩:需提供近3年(2013年6月1日以来)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两个(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为依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外地施工企业中标后须按淮南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进淮备案手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资料携带原件核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盖公章)。
2、报名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号楼17层安徽智昊监理公司
3、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方式:报名现场领取电子档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电子档图纸(自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费用报名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15:00时;
开标地点: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联系人:张红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丹 电话:****-*******/133*****158
(现场报名、咨询)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徽华庭1号楼17层安徽智昊监理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付:5000元人民币 (开标前一并交付至代理机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凭收据予以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 10%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2招标人招 标 人: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联 系 人:张红胜
电 话:****-*******
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魏丹丹
电 话:133*****158
31.1.4建设规模拆除、新建
41.1.5建设地点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5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6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1.3.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等全部内容(本次招标不含电动伸缩门 )
81.3.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5日公布
(小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91.3.3工期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101.3.4质量要求合格
11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1.4.1.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能提供在该单位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投标人业绩:需提供近3年(2013年6月1日以来)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两个(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为依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3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1.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足法定时间)
15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6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71.11分包不允许
18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9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20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形式书面形式
21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文件1、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2、承诺函;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体现投标企业施工能力的证明文件。
22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3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付:5000元人民币 (开标时在现场一并交付至代理机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凭收据予以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 10%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
243.7.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5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2016年6月20日15:00 时前不得开启
26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月 20日15:00 时(北京时间)前
27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8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95.2开标程序由签到前三名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检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顺序,先开商务标、在开技术标
306.3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7.1中标公示地点(或网址)安徽机械工业学校网站
32材料要求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3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中标人须合理组织施工,不得延误工期。
3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交至代理机构。
35备注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项
1.3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项。
1.3.2招标控制价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项。
1.3.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项。
1.3.4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的要求。
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 )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 )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 )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 被责令停业的。
( 10 ) 被暂扣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本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自行到现场考察,招标人提供各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附)。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项规定召开投票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织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项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量清单
(5)图纸、技术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7)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章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就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3.1.1商务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3)投标函;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3.1.2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综合资料;
投标人综合资料;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进度表和网络图或横道图;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1.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的形式交纳。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拒绝按第3章5.2.3条款规定修正标价;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4)中标人未按其投标承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
(5)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或串标作为;
(6)投标人有分包挂靠行为的。
3.4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银行资信证明”应附银行出具的存款及资信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和距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印鉴确认
3.7.4施工组织设计不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
3.7.6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项。
3.7.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密封,并清楚地标明“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按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人签收。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2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5.2开标程序
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由主持人介绍本项目工程概况,开标纪律,无效标书的构成条件。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定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先评商务标、后评技术标。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定有效最低报价且技术标通过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投标报价且技术标通过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最多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时问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了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
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签,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中标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
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3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2.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在控制价以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高于接近最低报价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商务评标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的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评标程序
工作人员应当将投标人不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最低的前三名投标人标书按下列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即: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再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通过后,最后进行技术标评审,评审均通过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如遇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或技术标评审文件未通过评审,则依次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1-3名中标候选人。
4.1 资格审查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投标人提供的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不予通过。对出现认定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
1、营业执照:具备年检有效或能证明其有效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
3、资质证书: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规定,资质证书要年检有效(查验原件);
4、项目经理资质及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规定(查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
5、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提供在该单位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6、投标人业绩:需提供近3年(2013年6月1日以来)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两个(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为依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有一项未通过或提供原件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在进行以下评审。
4.2 商务标评审
(1)、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经评审合格的为第一名,即为第一候选人中标人;次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经评审合格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报价最低的前三名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文件进行评审,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原则。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审核、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审查预中标人的商务标文件,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
②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按照本招标文件须知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4)、商务标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者,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取消该投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商务评审表
商务详评标准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4.3 技术标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不予通过。对否定的技术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对出现认定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1) 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⑤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⑦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⑧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⑨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本条内容须与前附表第36条要求对应)。
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安装类项目从需要)
⑩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委在评比施工组织设计时,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且无原则性错误。
(2)、项目班子配备
1注册建造师:拟任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等方面一致;
技术标评审表
序号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是否合格
通过
(√)不通过
(×)
1注册建造师:拟任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等方面一致。
2工程概况的描述是否准确。
3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4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6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7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8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9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10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11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本条内容须与前附表第36条要求对应)。
1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1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14其他内容(如有)。
15技术标是否合格
说明: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表示。
3.合格标准:技术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1)上述各项标准中必须有 5项以上(含5项)通过;2)项必须通过。
4.评委会先对报价最低的商务标进行评审,然后评审期技术标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若不通过在对报价次低的进行评审,以此类推。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应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必须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提交评委会,但不得超过60分钟。评委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4.4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4.4.1重大偏差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可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 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资格审查时已经提交的除外若有);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8)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后审通过的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
4.4.2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将由评委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并判定是否为重大偏差的。评委对界定为细微偏差的应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现场书面接受调整内容。
4.4.3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4.4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4.4.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4.6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5.废标条款
5.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
(5)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或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各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
5.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清单报价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最新文件规定的。
(3)规费和税金等其他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
(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以致影响排序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中变更暂列金额或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7.评标结果
7.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在最高限价以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汀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 o)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前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7.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8.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1.计价依据
1、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大门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定额执行:执行2009年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及《安徽省装饰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不足部分采用建定[2005]101号文《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工程费用定额》。
2)、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徽省造计[2013]16号文件68元/工日。
3)、税金调整:执行安徽省造价[2016]11号文11%。
4)、工程取费:执行造价[2016]11号文《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5)、材料价格:执行淮南市当期的2016年4月份工程信息价 ,不足部分采用合肥信息价或市场价。
6)、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
7)、工程排污费:不计
附件: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1、图纸
设计单位:
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



2、技术标准和要求
2.1设计施工图中的设计说明。
2.2设计说明中明确采用的国家、部颁、安徽省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为 (专业) 级建造师。
4.投标保证金已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我方已经阅读并认可附件建设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遗漏或者少报等情形的,视为投标方对本合同工程的优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年 月 日

6.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目录
6.1投标报价书封面
6.2总说明
6.3汇总表
6.3.1工程项目投标汇总表
6.3.2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6.3.3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6.4.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4.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5措施项目清单表
6.5.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6.5.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6.6其他项目清单表
6.6.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6.7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6.1投标报价书封面

投 标 总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签字并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6.2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人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4.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5.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6.3汇总表
6.3.1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 其中
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


6.3.2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 其中
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6.3.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




2措施项目—
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其他项目—
3.1暂列金额—
3.2专业工程暂估价—
3.3计日工—
3.4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6.4.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相貌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
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计

注:需评审综合单价的项目在该项目编码后面加注“*”。


6.4.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



人工单价小计
元/工日未计价材料费(元)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元)




细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注:计价定额没有的项目,在“组成明细”栏中补充。

6.5措施项目清单
6.5.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
1安全文明施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夜间施工费
3二次搬运费
4冬雨季施工
5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及安装拆费
6施工排水
7施工降水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措施
9已完工程设备保护
10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11…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6.5.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 目 名 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作量金额
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6.6其他项目清单表
6.6.1其他项目清单表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2.1材料暂估价
2.2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

注:材料暂估价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6.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计 算 基 础费率(%)金额(元)
1规费
1.1工程排污费
1.2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1.3住房公积金
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










合计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施工组织设计
7.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物资计划、拟投人的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计划、拟设备的试验和检测食品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提出相应技术保证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1.2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符合暗标编制和装订。
2.1.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方式评审表述外可附下列因素:
附表一拟投人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按工程施工队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计的情况和布置。
8.项目管理机构
8.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8.2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0.资格审查资料
10.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
传真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11.承诺函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定)

12.其他材料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

通用条款(略)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条。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有关工程建设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另行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三套,不足部分由承包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图纸归还发包人。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和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执行监理合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外部工作协调,参加工程验收,对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进行监管,审核工程变更、技术及经济签证等。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工程开工前3日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将水、电接至施工场地范围内,装表等其它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进入施工场地、公共道路主要通道、承包人承担开通费用。
(4)工程建筑安装和地下管线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三日内。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按需要办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日现场书面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七日内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第8.1(8)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0日前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报表。进度计划要与总体进度计划协调。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第9.1条第3款,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偿提供监理工程量现场办公用房一间(用房12平方米以上)及办公桌椅,施工期间发生的水 、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执行国家及淮南市有关规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得损坏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如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保持场于清洁卫生,符合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清运建筑垃圾、多余土方和建筑材料、场地应清洁、平整、卫生,否则罚款自负。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承包人应做好环境协调工作,发生费用自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七日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如有特殊要求,另行约定。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因工期顺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在风险费用中考虑,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 地基、基础、主体并执行合同通用条款第17条和国家规范规定的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20条、第21条、第22条以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淮南市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工程总造价方式。除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工程 变更、经济签证造成的工程量变化、按合同约定可以调价的内容除外,其余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i)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承包人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计算工程量,如有 少算、漏算或错项,视为承包人的自行优惠让利,一律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2)因市场变化、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的,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人指定的可调价格主材除外)。
3)因报价时采用的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考虑不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要调整方案, 造成费用增加的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4)因天气、地形、施工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采取临时措施增加的费用一律不得调 整合同价款。
5)场地内(包括地上与地下)可预见的障碍物(孤石、条石、旧基础、旧管线等) 的破除清运,不论工程量大小、施工难易、运距远近,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6)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所有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不论甲方是否同意 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7)为应对临时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设备、取水设备等,所增加费用一律 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8)施工机械进出场、安装拆卸、移机等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费用应综合上述各项风险并结合自身及工程实际情况考虑,风险费用必须包括在工程综合单价内。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结算时)均不得调整。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调整价格的以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盖章确认价格的签证为准,未确认价格的不予以调整价格。
2)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调整
合同工期内,钢材、水泥、黄砂、碎石、红砖因市场变化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涨跌幅度超过±5%(含±5%)内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施工机械使用费不予调整。”
3)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发生变化,由安徽省工程造价总站根据上述变化发布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导致的增加或减少本协议约定工程量按投标报价及合同条款23.2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但各项措施费及规费不因工程数量和工程项目的变化而增加或减少。
(2)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变动,必须经发包人审批,未经发包人盖章审批的签证不计价。
(3)所有工程价款的变更必须和投标报价中的优惠条件(如有)一致。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想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前提交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报表,经工程师核实并经发包人审批后生效,逾期视为放弃本月的支付要求。
26、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时: 不采用。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不采用。
(3)中标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不采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不采用。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不采用。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不采用。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由发包人与供应商直接结算支付。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某厂家、规格、型号、质量采购前应先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可。
八、工程变更
只有经发包人批准的且在风险范围以外的工程变更才能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变更价格计算执行专用条款第23条,其他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二套。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双方根据情况协商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无
2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详见补充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详见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详见补充条款。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
(1) 提交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本条不采用)
(2) 依法向淮南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五十年一遇的属不可抗力的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其余执行《通用条款》第39条。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第40.4条。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 无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缩写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副本八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四份)。
47、补充条款:另行约定


第八章 合同文件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同招标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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