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城发集团一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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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蔬菜类

1、感官要求:

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绿叶菜类、水生蔬菜类、根茎菜类、瓜类、豆类、茄果类、水果类、食用菌类等。

符合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规定。

注:1)以上蔬菜水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水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规定;

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5)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市场总局【2005】第70号公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二)、肉类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等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注:1)肉类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4)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5)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

6)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8)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9)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0)其他可能适用于本征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三)、水产禽蛋类

1、水产类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及部分海鲜类水产品;白条鸡、鸭、鹅鲜肉禽类等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符合GB*****-2005《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要求;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水产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5)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3、禽蛋类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禽类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3)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禽蛋类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四)、冻品类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速冻食品,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等

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

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均符合国家《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5)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五)、干货调料类

1、干货类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干货类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3、调料类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调料类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六)、粮油类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大米、食用油、面条、面粉等

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一级大米标准、菜籽油国家标准GB/T1536-2021一级标准、国家标准GB/T********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米、面、食用油及面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国家标准GB/T1354-2018一级大米标准

5)菜籽油国家标准GB/T1536-2021一级标准

6)面粉国家标准GB/T********国家标准

7)面条国家标准GB/T********国家标准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水果

1、感观要求

所供水果应具有新鲜水果固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花蜜瓜等

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2763-2021、GB*****.5-1997 规定

注:1)以上水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水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水果,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早餐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米粉、碱面、烧麦皮、热猪血、豆腐脑、甜酒等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符合GB/T 1354-2018、GB/T********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米粉、碱面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

4)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饮品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酸奶、常温奶、奶制品、矿泉水、果汁、碳酸饮料、椰奶等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符合GB/T 1354-2018、GB/T********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奶、水、饮料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豆制品类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水豆腐、百页、油豆腐、腊八豆、香干等

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据实结算。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采购方对本项目有预留相关费用通过扶贫823平台自行进行农副产品采购权利。

2、关于安全卫生要求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食材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成交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2.服务效率: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六、验收标准

按采购人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支付货款: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所有货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给供应商。采购人须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不能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2.货款每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于次月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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