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LNG接收站变电站电气设备巡检系统采购-非招标公告
深圳LNG接收站变电站电气设备巡检系统采购-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本项目拟深入融合物联网、VR/AR、人工智能、移动应用等数字化技术,并利用机器人、智能云台等设备与LNG接收站变电所巡检业务相结合,从而实现变电站电气设备巡检工作智能化提升,故开展本电气设备巡检系统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
施工内容: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业绩:应答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智能巡检系统集成的完工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包含封面、工作范围页、盖章页)和完工证明文件(如:验收单/结算单/发票)。 3、资格: 应答人可以是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果应答人是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签发的独家代理资格(区域代理、项目代理均可),代理商可以使用制造商的产品业绩。 4、企业信誉:1)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2)应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应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5)应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6)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未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如国家管网集团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7)截止开标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了解的仲裁或诉讼判决中,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过错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的;8)应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在其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
联系人:付环
联系电话: 150*****711
邮箱:fuhuan@pipechina.com.cn
标签: 电气设备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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