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园小区办公用房空调招标公告
华园小区办公用房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华园小区办公用房空调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华园小区办公用房空调 | 24套 | 10 |
二、 投标人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生产或销售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设备,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
2、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3、在金华市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的制造商、浙江省级总代理或由其授权的代理商 (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浙江省级总代理授权书)均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招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2、领取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标书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3日14:30时
五、投标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12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提交方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现场收件人处。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包装,上面盖上公章写上授权委托人名字及身份证号。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如果代理商是由制造商授权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代理商是由浙江省级总代理授权的,须提供浙江省级总代理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省级总代理身份证明复印件。
4、非本地应标人在金华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机构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照、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或其他有效证件材料)。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标签: 小区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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